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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采风(2008年第2期)
 
 
2008年4月25日
 
 

                南昌千名领导节后上班首日学法

  2月13日是春节长假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天下午,南昌市在红谷滩会展中心举行领导干部学习《物权法》讲座,邀请我国著名的民法学家、《物权法》主要起草人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梁慧星教授进行授课,让到场的1200余名领导干部对《物权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此举不仅在全市掀起了一个普法学法的新高潮,更让春节长假之后第一个工作日的“上午栽树、下午学法”成为了文明南昌的一个新标志。

  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余欣荣主持讲座并讲话。市长胡宪等市领导到场聆听了讲座。

  讲座中,梁慧星教授重点联系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从《物权法》的基本概念入手,围绕《物权法》在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作用、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重大意义以及《物权法》制定中普遍关注的问题等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阐述,特别是对《物权法》与党的路线、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间的关系作了系统讲解。

  余欣荣在讲座结束时就如何进一步学习贯彻实施《物权法》、推进南昌依法治市作了讲话。他指出,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七大精神和促进依法治市的高度,深刻理解《物权法》颁布和实施的重大意义。要牢固树立物权观念,为《物权法》的实施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和广泛的思想基础。

  余欣荣强调,要围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和促进创业创新战略,认真贯彻实施好《物权法》。要通过媒体宣传、专题讲座和普法教育等多种形式,围绕物权制度的共性问题、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和规范的问题,对《物权法》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使广大群众真正做到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靠法护权益。与此同时,各级、各部门要把《物权法》作为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习、掌握、贯彻、遵守《物权法》,切实提高正确行使权利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能力、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为全市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到场聆听讲座的还有: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副秘书长;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四套班子成员;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副县级以上干部共1200余人。(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 张义和)


          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对“五五”普法启动与实施情况进行调查

  为全面了解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三个增强、三个提高”目标的实现,确保全市顺利通过全省组织的“五五”普法中期考核评估,3月24—28日,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萍文带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对全市“五五”普法启动与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并听取全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启动与实施情况汇报。市长助理朱寅健出席了28日下午举行的汇报会。

  在调查中,调查组分别听取了县(市、区)政府及龙虎山景区管委会、市公安局、教育局、房管局、地税局、市一中、市二中、鹰潭职业技术学院等部门的“五五”普法启动与实施工作情况汇报,抽查了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企业、学校,实地查看了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有关资料,召开了不同执法部门领导、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城市居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参加的座谈会。

  通过调查,全面了解掌握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五五”普法工作启动与实施情况,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鹰潭市法宣办 吴发财)


             宜春市开展法制、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为切实维护好春节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宜春市委指示,在市综治办、普法办的安排部署下,1月15日至2月15日,在全市开展了法制、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宜春市综治办、普法办专门下发《关于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法制、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宜普法办发[2008]1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由党委分管领导挂帅的领导机构,制定了活动方案,从人力、经费和装备等方面为宣传教育活动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二是内容丰富,重点凸显。首先是加强城市居民法制、平安宣传教育,进一步维护城市治安秩序。其次是抓好农民守法、农村稳定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倡导新的社会风气。重点抓好基层干部、外出务工人员、闲散青少年、矛盾纠纷当事人和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涉法涉诉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三是形式多样,效果明显。各单位、各部门在宣传活动中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如在城市社区和乡村集镇组织法律咨询、文艺演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向辖区群众发放《平安年画》、《致广大群众一封公开信》,编印发放《法制、平安简明读本》;利用新闻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联合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在春节期间编发了一系列法制、平安短信、彩铃等,从而使本次活动声势大、气势足、氛围浓,取得了明显效果。(宜春市普法办)


              抚州市全面部署灾后重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全力打好灾后恢复生产重建硬仗,是当前的中心任务。为全面完成这一中心任务,日前,抚州市普法办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在抗灾救灾灾后重建工作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部门,要集中2个月时间,围绕抗灾救灾灾后重建这一主题,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夺取抗灾救灾灾后重建的全面胜利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制保障。一是要围绕抗灾救灾灾后重建,积极宣传各级政府抗灾救灾帮助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各项政策,提高广大农民恢复灾后重建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要围绕当前农村正在开展的春耕备耕活动,积极宣传种子法、物价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农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援助条例、信访条例等各项社会救助和关注民生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民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的能力和意识。三是要针对当前全市森林火灾高发的态势,加强森林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尤其是要配合林业等部门,大力宣传“三禁止两不准一停止”规定,确保全市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四是要加强电力法、电信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确保基本通信设施和公路交通设施不因灾情的发生而受到人为的破坏。(抚州市普法办)


            新余市以“三下乡”活动推动法制宣传进乡村

  1月24日至25日,根据市委宣传部的安排和部署,以“三下乡”活动为契机,新余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计生委、三江合律师事务所等市直十余家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所及社会团体利用乡镇赶墟日深入渝水区仁和乡、分宜县杨桥镇两地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活动,推动了法制宣传进乡村活动的开展。一是散发法制宣传单。市司法局散发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条例》、《法律援助条例》、《新余市社会治安整治法制宣传单》,市妇联散发了《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艾滋病手册》,市教育局印发了《义务教育法》向过往群众散发。二是免费解答法律咨询。三江合律师事务所、弘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耐心解答了农民群众的法律疑难问题。市教育局的专业人士就一些有关高考招生等政策性法规问题进行了解答。三是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市歌舞团以《人口计划生育法》为摹本,编排了小品、相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据统计,此次活动共散发各类法制宣传单7000余份,法制宣传手册500余册,现场解答法律咨询90余人次,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新余市依法治市办)


              景德镇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千千万”活动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繁荣,为实现景德镇市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突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景德镇市普法办决定在全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千千万”活动。

  “千千万”活动的主要内容:即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与全市千家企业结千个服务对子;为广大农民上千堂法制课;送万本(册)法制宣传书籍到农户。

  “千千万”活动在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在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市、区)司法局、市直部门和单位普法办公室分级组织实施。

  “千千万”活动从2008年4月1日开始到2008 年12月31日结束,历时9个月。整个活动分为组织动员(2008年4月1日至4月底)、教育培训(2008年4月底至5月底)、组织实施(2008年4月至10月底)、总结表彰(2008年11月至12月)三个阶段。(景德镇市普法办)


            吉安市召开2008年度重点普及专业法部门协调会

  3月31日下午,吉安市2008年度重点普及专业法部门协调会在市司法局召开,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敏同志主持,市劳动保障局、规划建设局、国税局、地税局、水文局及吉安海关等部门分管法制宣传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就如何开展2008年度重点普法内容宣传活动进行了探讨和部署,并达成了一致意见。一是各单位要明确1至2名专职或兼职法制宣传员,负责2008年度本部门专业法宣传工作。二是各单位尽快制定单位内部全年学法计划和面向社会开展法律知识宣传的方案,交市普法办备案。三是2008年4-12月份在市中心城区普法长廊开办专业法宣传专栏,宣传内容由各单位自行设计、编排、制作、张贴并定期更新。市普法办为每个单位提供宣传版块2块,并在内容编排和版块制作方面给予帮助。四是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专业法宣传培训活动。市普法办拟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组织与会各部门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五是加强与各级党校沟通协调,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选择性地开展年度重点普及的“九法二条例”教学宣传活动。六是市普法办协助市水文局就《水文条例》宣传专题片一事与吉安电视台进行协商。(吉安市普法办 王海根)


             南昌市政协委员视察西湖区“五五”普法工作

  3月20日上午,南昌市政协副主席万玉明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在市司法局领导的陪同下,到西湖区视察“五五”普法和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熊保良、区人大副主任杨美萍、区政协副主席汪益文参加了接待。市政协委员一行实地考察了系马桩街道骆家花园法律进社区情况,听取了骆家花园社区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汇报,观看了系马桩街道“一分钱创安工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幻灯片。西湖区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就全区“五五”普法工作做了书面汇报。委员们对该区“五五”普法和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了肯定,并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所提出的建设民主法治社会提出了殷切期望。(南昌市西湖区司法局)


             南昌市西湖区召开2008年法宣领导小组会议

  2月22日下午,南昌市西湖区法宣办召开了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谢为民,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熊保良,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长陈宇,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王敏,区人大副主任杨美萍,区政协副主席汪益文等副组长。会议由区委副书记谢为民主持。

  会议首先由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司法局局长瞿建英汇报了2007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街道、镇、系统2007年普法依法治区三项制度考评情况的通报》,审议通过了《2008年西湖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区领导对2007年区法宣办的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对2008年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2008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富民创业,创新发展”的战略部署开展工作,要在形式上有创新、有特色,将西湖区的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多宣传、多报道,多普及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百姓,使普法工作真正惠及于民。

  会上,谢为民书记对该区更好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保障;二是要突出重点,创新特色;三是要抓典型示范,促整体推进;四是要加大总结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南昌市西湖区法宣办)


                余干县召开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

  2008年4月1日,余干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新年度首次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王春龙、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和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及普法办全体工作人员共36人出席和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普法办主任张论生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王春龙同志作重要讲话。

  王春龙同志在讲话中强调:当前要学习好、贯彻好十七大精神,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找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保质保量完成市交给该县“‘五五’普法示范县”的光荣任务。(余干县普法办)


         婺源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

  婺源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普法工作开展20多年来,坚持每年听取普法工作报告。2008年 3月21日,在婺源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婺源县司法局局长胡义成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了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见。

  通过听取和审议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们从四个方面对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使之齐头并进。二是要进一步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普法工作的实用性。要在普法教育的方式方法上下功夫,使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内容,既符合老百姓的心理需求,又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教育的力度,尤其是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要因地制宜,切实增强群众的维权意识。四是要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力度,各级政府都要加大对普法经费的投入,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婺源县普法办 欧阳金东 )


            全南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

  日前,全南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南县司法局局长邱林印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常委会作工作汇报。

  会议认为,“五五”普法启动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的实施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五五”普法,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全社会的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会议指出,县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增强普法实效;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要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要进一步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全南县司法局 邱道虎)


              崇义县“五个加大”力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近日,崇义县委书记彭业明在全县政法、综治、信访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要坚持“五个加大”,着力抓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要加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重点抓好宪法和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政治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二是要加大普法的力度,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特别要注重对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确保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三是要加大对领导干部学法力度,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水平,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走向制度化、规划化,加快依法治县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是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诚信机制,倡导依法经营管理,开展和谐文明经营活动,要为大中型企业提供法律顾问室或法律服务联系站(点),当好企业法律参谋。

  五是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法律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依托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机制与平台,围绕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实际,服从服务于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着力解决广大群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努力实现殷实、和谐、宜居的新崇义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崇义县法宣办 吴荣华)


              会昌县县长邝光华对普法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3月19日,会昌县召开全县普法工作会议,县政府县长邝光华对今年全县普法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高水平、高要求实施“五五”普法,要继续坚持“整体推进促发展、重点突破抓提高”的工作思路,抓重点、攻难点,有效提高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二是要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法律素质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是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活动,力求在学用结合、普治并重上取得成效;

  四是要创新普法形式,拓展宣传阵地、丰富载体,扩大法制宣传教育面;

  五是要强化领导,各乡镇(单位)要把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切实解决普法工作人财物等实际问题,确保普法工作的全面发展。(会昌县法宣办)


          乐安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强调要始终绷紧普法教育这根弦

  3月22日,乐安县召开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聂小乐在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律真正送到群众的手中;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的手段,把执法、司法、法律援助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引导群众有序维护权益,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法律权威。

  县委书记李来木在讲话中反复强调抓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始终绷紧普法教育这根弦,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意识,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确保一方平安。发展必须在一个和谐有序、有良好的法治保障的环境中进行,而和谐良好的法治环境离不开最基础的法制宣传教育。因此,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和全社会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乐安县普治办)


              分宜县以点带面推动“法治县”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分宜县着力培植了“四个法治”示范点,即 “法治机关、”“法治学校”、“法治社区”、“法治企业”,以点带面推动“法治县”创建工作。一是印发了《分宜县“法治机关”等“四个法治”示范点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工作内容以及考核验收、表彰命名等事项。二是“四个法治”示范点分别确定了两个单位试点。三是制定下发了“四个法治”示范点创建标准。四是落实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形成了分管领导负总责,相关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抓落实,单位普法办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新余市依法治市办)


              上饶市信州区法律进社区内容活、形式新

  上饶市信州区从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出发,积极创新社区普法形式,从过去单纯说教式、灌输式向主动参与式、互动式转变,切实增强了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自编自演自搭台、法制文艺进广场。全区各社区志愿者文艺宣传队自编自演了五十多场文艺汇演,如东市街道社区的情景剧《左邻右舍》,宣传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正确处理邻里之间产生的矛盾和纠纷;自编自排的现代舞《新生》,用形象的肢体语言描述了一位失足青年在铁窗中的悔恨和对自由的向往,对现场观看节目的青少年产生强烈的震撼。同时,社区与党建共建单位联合举办的“平安之夜”、“与法同行”、“和谐家园”等大型广场文艺晚会也都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二是举办法律知识PK赛。水南街道组织相关社区与结对村和共建单位联合举办了以“推进‘五五’普法,展示巾帼风采”为主题的法律知识PK赛。PK赛采用小品表演、选手PK、案例分析等新颖的形式,让城市居民、农村村民和“新信州人”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一起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三是开展法律咨询面对面活动。针对各社区的社情民意、热点及焦点问题,举办了“法律咨询面对面、释疑解惑零距离”活动,邀请了市委党校老师、法律工作者来到社区,面对面地解答居民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碰到的法律问题。(上饶市信州区局法宣科)


             兴国县开展春节返乡农民工维权宣传主题活动

  兴国县抓住春节期间大量外出务工农民返乡的有利时机,多措并举,在全县开展一系列外出返乡农民工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这次活动主题为“让法律撑起务工维权的天空”。主要措施有:

  一是将涉及务工维权的法律法规作为农民工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由劳动保障局、农办、农业局等部门落实好培训时间、地点和参训人员。由县司法局选派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对返乡农民工进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知识的培训。

  二是利用车站、场镇等公共场所,对返乡农民工进行法律咨询、法制文艺表演或法律援助,开辟法制宣传墙报(专栏)、张贴宣传标语、法制漫画、展出法制宣传展板等;利用当地农民举办红白喜事、亲朋聚会、休闲娱乐的时机,在农户家中、院坝放映法制影视作品、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

  三是上门走访、座谈,了解返乡农民工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需求,让他们谈谈自己外出务工过程中遇到的涉法困难,及时、快捷地向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是组织、收集、编印与返乡农民工外出务工维权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资料和法律书籍,利用各种途径发到外出务工农民手中,及时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不断增强外出务工农民的守法意识特别是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

  五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所开设的法制宣传栏目,采写返乡农民工在务工生活中遇到的涉法纠纷和新闻事件,刊载与务工维权方面有关的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播放法制新闻、法制影视作品,在全县形成依法用工、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宣传氛围。(兴国县司法局)


              吉安市吉州区千余幅“法治春联”进农家

  吉安市吉州区司法局把“法律六进”工作与全区社会治安专项整治活动紧密结合。元月21至25日,吉州区司法局组成10人法制宣传小分队,深入长塘等乡镇5个村委及自然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凭借普法载体“法治春联”, 积极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把千幅法治春联送进农村,送到群众家庭。

  选准主题。区司法局以欢庆新年,喜迎春节,传播法律知识,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精心挑选“法治天下民安国泰,春到人间鸟语花香,锦绣中华”、“健全法治千家乐,发扬民主万民欢,万象更新”等与平安、法治、民主、和谐、喜庆相关的春联50余幅。

  现场书写。区司法局将全局书法爱好者组成法制宣传小分队,深入到兴桥镇的钓源村村委、曲濑乡的瓦桥村委、禾埠乡的吉丰村委、长塘镇的集贸市场及大塘村邓家祠堂,当场为农民群众挥毫泼墨,书写法治春联和“福”字,法治春联供不应求。

  在义务为群众书写春联的同时,也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共散发法制宣传单500余份,发放《外出务工人员法律服务手册》200余册,接待群众现场咨询50余人次,为乡镇群众送去了一顿丰盛的法律大餐。(吉安市吉州区司法局 王建生)


              横峰县开展社会弱势群体维权法制宣传月活动

  为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使广大群众知晓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横峰县司法局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之际,从1月23日开始,联合县普法办、县公证处、县律师所、县妇女儿童保护工作站和县残疾人保护工作站等部门,采取五项举措,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弱势群体维权法制宣传月活动。一是在县火车站广场集中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和法律服务联系卡;二是深入乡村,采取现场办案、以案释法形式,形象生动地宣传法律;三是在横峰报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该县法制宣传工作动态;四是各法援工作站在人流量大、人员相对集中的村镇、街道张贴标语,悬挂“维护弱者,法律援助在行动”横幅;五是充分利用移动、联通短信平台,开展以“关注民生,关爱百姓,横峰县司法局竭诚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维权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有六万余手机用户收悉了此信息。(横峰县普法办)


                万年县举办全县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2月18日上午,万年县举办了一场全县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这次讲座邀请该县律师事务所主任吴仕喜进行授课,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劳动合同法》、《个人所得税法》及《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出台的历史背景、立法宗旨和关乎民生的亮点等等,在全县掀起了一个普法学法的新高潮。

  县委副书记、县长程文主持讲座并作了重要讲话,她强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良的法制环境要从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摆上更为突出的位置;二是要着眼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公益性特点,大力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是要力戒形式主义,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套班子在家领导,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共计300余人听取了讲座。(万年县司法局)


                会昌县健全制度推动公务员学法用法

  为提高全县公务员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使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会昌县法宣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县实际,近日出台了全县“五五”普法期间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实施方案。
该方案明确了学法用法活动的对象为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学习内容为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通用法律知识主要包括: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及每年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专业法律知识主要是与公务员职责相关的部门专业法律法规。

  该方案并对公务员学法用法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委中心组学法和政府常务会前、单位办公会前半小时学法及周五学习日学法制度。采取法律专家讲座和公务员轮流上台辅导、交流学习心得等方式,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年终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要指定专人将考试成绩登记在“五五”普法学法合格证上,送县法宣办查验,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并将公务员年度学法情况存入本人档案。(会昌县法宣办)


        彭泽县“九个一”活动推进“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试点工作

  为不断深化“法律六进”工作,推动“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自今年2月起,彭泽县法治办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采取典型引路、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办法,以“九个一”活动推进“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试点工作。即首先确立学法用法工作基础较好的汽运公司、移动公司、人民医院、信用联社为创建工作示范点,率先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总结试点单位创建经验的基础上,整体推进全县各服务单位的创建工作。在试点期间,彭泽县法治办结合本县具体实际,要求试点单位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九个一”活动。即:一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一套行之有效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制作一张本单位职工学法用法活动安排时间推进表;三是打造一支优质高效的法制宣传员队伍;四是健全一套完善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五是设立一块固定的法制宣传阵地(法制橱窗、长廊等);六是开辟一块法律图书角(法律学习园地);七是配备一名学法明白人定期讲解;八是设立每周法律一题;九是开辟每月一讲法制讲座等。根据计划安排,此项活动6月底结束,由县法治办对试点单位进行考核验收,总结经验,再行推广。(彭泽县法治办)


             奉新县建成全省首个法制宣传户外电子全彩屏

  2月2日上午,奉新县司法局在县城华林广场隆重举行了法制宣传教育户外电子全彩屏竣工庆典仪式。庆典仪式由奉新县人大副主任罗秀莲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顾永江致祝贺词,县司法局长、普法办主任张孝球致答谢词,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顾永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细牛,县政协副主席周孔星,县政府副调研员蔡勋为电子显示屏竣工揭牌。参加庆典仪式的还有县政法委副书记许平,武汉光谷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兰海琼,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警,城镇居民代表共300余人。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顾永江在致词中强调,法制宣传电子显示屏的建成是全省法制宣传教育首创,是进行普法、构建和谐平安奉新的一项有力举措,是展示奉新发展的一个较好平台,也是提升奉新城市品位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它的建成对于促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增强全县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必将产生重大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希望户外电子显示屏的法制宣传栏目越办越好,办出特色,为建设和谐平安新奉新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奉新普法办 余定松)


              上犹县召开“民主法治社区”现场交流会

  为了推进全县“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2月26日上午,上犹县在黄埠镇大围社区召开了“民主法治社区”现场交流会,各乡镇司法所长、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现场观摩,黄埠司法所长蓝世达就“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作了经验介绍,与会人员还对今年如何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热烈讨论,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蓝青,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吕继湖亲临大会指导,并作了重要讲话。(上犹县法宣办)


           万安县百嘉镇百余人民调解员“村民说事室”里“演大戏”

  为畅通“民声通道”,搭建起上下沟通的新“桥梁”,万安县百嘉镇转变人民调解工作思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在各村设立“村民说事室”,安排人民调解员轮流值班,接待好前来反映问题的群众,切实解决群众“有话无处说、有苦无处诉、有难无人帮、有气无处消”的问题,让群众把不清楚的事情问明白,把需要解决的事情说清楚,把自己要说的话讲出来,把要解决的纠纷处理好。

  “村民说事”坚持以面对面倾听群众诉心声、交换意见、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方式进行,确定每月的3(13、23)、6(16、26)、9(19、29)日为村民“说事日”,由人民调解员轮流“坐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即办的当即办;不能当即办的,收集起来集中办;办不到的,下次说事时向群众解释清楚;对村级组织解决不了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反映。

  “村民说事室”从运作以来,该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百余人民调解员在这一平台上“唱主角”、“演大戏”,共接待来访群众17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47项次,化解纠纷57起。通过说事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稳定。(万安县司法局 肖家坤)


             吉水县副县长曾盈昌对农村普法教育作出批示

  近日,曾盈昌副县长看到吉水县司法信息(2008)第2期刊登的“螺田镇城陂村农民普法夜校见成效”后,即对吉水县农村普法教育作出了批示:夜校是进行农民普法教育的一种好形式,对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村基层干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是维护吉水稳定大局,构建和谐吉水的一项长期任务,司法局要拿出一个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县尤其是法治观念相对淡薄的乡村,开展一次农村普法教育,使全县广大农民群众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吉水县司法局 夏根珠)


               婺源县多形式多层次开展税法宣传

  今年4月是全国第17个税收宣传月,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婺源县多形式、多层次开展税法宣传,较好地营造了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

  一是3月31日晚,由县委、县政府主办,县地税局承办,县徽剧团协办,“全国第十七个税收宣传月暨2007年度全县纳税先进单位,协护税先进单位表彰文艺晚会”在县剧院公演,由此拉开了税收宣传月活动序幕。

  二是在全县景点、宾馆、饭店设置依法纳税温馨提示牌,提醒消费者依法索要发票。

  三是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设置公益广告等宣传税收政策、税法主要内容。

  四是县普法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设立税法宣传咨询点,联合开展税法宣传。着重宣传税收有关法律法规,制作《支持灾后重建16条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册,《地税有奖发票使用手册》进行发放。

  五是开展送税法进校园活动。县普法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选择1-2所中小学校,联合命名“税收教育基地”,并开展送税法进校园活动。(婺源县普法办 程金荣)


           信丰县广泛开展普法教育“面对面、大家谈”活动

  信丰县司法局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注重联系实际、创新方式。最近,根据社会需要开展的普法教育“面对面、大家谈”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面对面、大家谈”活动,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有代表性的人员参加。与会者提出问题,律师或法律服务人员现场解答,并相互交流、讨论。这种普法形式变说教式为互动式,有效增强了普法的针对性、灵活性及亲和力,适应性较广,备受参与者的欢迎。

  目前,此种普法形式正在全县推广。县法宣办动员全县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深入机关、学校、社区、村庄、企业广泛开展普法“面对面、大家谈”活动。利用新的普法载体,推动“五五”普法工作健康开展,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信丰县司法局)


             宜黄县政法工作会议表彰普法依法治理先进

  2008年3月7日上午,宜黄县召开了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会上,宜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旺前宣读了表彰2007年度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宜黄县委书记谢祖鹏,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邹奇良,县政府副县长刘文波,县人大副主任方慧香,县政协副主席周勇等县领导为获奖的地方和单位颁发了奖牌。作为普法工作良好的激励机制,宜黄县将形成制度,在以后的年度政法工作会上都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表彰,这也将有效地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宜黄县普法办)


              省冶金学院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近年来,省冶金技师学院高度重视校园及校园周边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注重加强校园的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一是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各处室(系、厂)的主要负责人为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立并形成立治安防控网络。以校园“110”为平台,凭借校园大型监控录相监控设备,建设快速反应队伍及“学院、家长、学生”三结合平安链条。积极开展治安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维护校园稳定。三是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学院领导和中层干部、班主任轮流值班制度,定期督促检查平安建设工作,聘请了仙女湖公安分局纪委书记彭文敏担任该院的法制副院长,并定期为学生举办专题法律知识讲座。该校荣获2007年度新余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表彰的“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单位。(省冶金学院 唐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