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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地积极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
 
 
2008年4月25日
 
 

  编者按:为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妇女维权服务,由省妇联、省女法联发起,我省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了以“人人学法律,家家创平安” 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省 直:3月6日上午,由省妇联、省女法联开展的主题为“人人学法律,家家创平安”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活动实施中,由女法官、女警官、女检察官、女律师等组成的近百人咨询队伍到达现场为民服务。主要内容有法律宣传、现场咨询解难、散发宣传资料等。

  省妇联主席李亚平、副主席刘屹烈、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薛江武、省司法厅副巡视员简明龙、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王漪清、省国安厅领导也亲自到现场指导,看望宣传咨询人员,并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

  九江市:3月6日上午,瑞昌市司法局、市妇联等单位在市诚中诚超市广场开展了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拉开了主题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共建和谐平安瑞昌”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序幕。

  都昌县司法局联合县妇联等相关单位利用黄金时间在县电视台播出一系列保护妇女权益的公益广告,并特别开辟了巾帼风采栏目,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妇女、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社会氛围。县司法局还积极利用县政府举办的“女科级干部座谈会”、“妇女趣味接力赛”、“迎三八送温暖”等活动进行普法宣传,让她们在活动中感受法律的熏陶,提高普法的实效。

  九江县法治办联合县妇联在杨柳村开展了“妇女普法进乡村”法制宣传周活动。

  景德镇市:3月3日上午,昌江区竞成镇妇联、司法所联合开展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打造平安和谐竞成”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活动。

  新余市:以“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和谐平安新余建设”为主题开展了“三八”维权周系列活动。一是市妇联联合综治办、司法局、渝水区妇联和三江合、君越、弘道等律师事务所开展了以“人人学法律,家家创平安”为主题的“三八”维权周法制宣传活动。二是市妇联在《新余日报》开辟了妇女维权典型案例专栏,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妇女的维权意识。三是深入街道社区举办妇女普法讲堂活动。

  赣州市:3月4日上午,上犹县法宣办、县妇联牵头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共青团、总工会、人劳局等部门的35名业务骨干在县城茗馨广场开展了“三八”维权周法律宣传活动。

  3月4日上午,兴国县司法局以“维护妇女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城乡平安和谐建设”为主题,在“五福广场”举办了“三•八”维权周法制宣传活动。

  信丰县司法局出台了三项措施,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一是开辟妇女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二是设立“妇女维权岗”。三是成立普法宣传队。协调沟通妇联等相关部门每月定期安排妇女维权讲座进企业、进厂矿、进社区。

  石城县委宣传部、县妇联、综治委、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了“人口计生杯”庆“三八”妇女维权周暨“三关爱”(“关爱女孩、关爱女性健康、关爱留守儿童”)大型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三•八”妇女节期间,宁都县司法局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到部分新农村建设点,以农村妇女、女性农民工为重点,会同县妇联、县综治办积极开展“与法同行,共创和谐”活动。宁都县司法局10余名女干警自发组成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小分队,深入林区乡镇,下到田间地头,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有关知识。

  上饶市:信州区妇联、司法局、普法办等单位联合开展“牵手妇女”法律援助活动。区法律援助中心对于上门求助、电话咨询的妇女纠纷,做到优先受理、热情服务,需要诉讼的,免费代理。

  “三八”妇女节期间,横峰县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到部分新农村建设点,以农村妇女、女性农民工为重点,积极开展“与法同行,共创和谐”活动。

  吉安市:3月5日,吉安市妇联和青原区妇联联合组织公、检、法、司、劳动、卫生等部门的巾帼志愿者在吉安火车站广场开展“三八维权周—法律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

  3月6日上午,吉安县组织政法系统全体女同志在县城凤凰路开展庆“三八”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县政府县长杨丹,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迪俊,县委常委、县公安局长刘仕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先刚,县政府副县长王巍,县政协副主席罗学清到现场视察。

  泰和县普法办会同县妇联举办了一期妇女维权法律知识讲座,开展了一次妇女维权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组织了一次全县妇女维权调查问卷活动。

  抚州市:3月5日,金溪县妇联、司法局联合举办了以“庆三八、迎奥运”为主题的登山、长跑、法律宣传活动。参加活动的有来自全县各个行业的妇女干部1000余人。县妇联主任饶木兰、县司法局局长江友媛等同志亲自挂帅、精心组织、共同策划了这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