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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奕强副厅长在宜春市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2008年6月19日)
 
 
2008年6月24日
 
 
同志们:

  今天,非常高兴参加宜春市的“法律六进”工作现场会。今天我们来,是诚心来学习的。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们宜春市和奉新县等地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很多方面走在全省先进行列,为全省提供了许多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宜春市普法办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就曾被表彰为全国先进普法办,并且有4个村先后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我省争得了荣誉。我认为总体上宜春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体现了“三个好”:

  一是领导重视好。宜春市各级党政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非常重视,普法工作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市领导带头听取法制讲座,带头学法用法,对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想办法解决。在去年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中,市主要领导都亲自参加考试,作出了很好的表率。近年来,我们奉新的司法行政和普法工作有很大起色,据我所知,是我们县委县政府领导直接关心和高度重视的结果。今天的会议,李书记(宜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树才)及县领导又亲临会议并讲话。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非常关键时期,各级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率先垂范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是一个姿态,我认为更充分体现了宜春市的各级领导在加快宜春崛起的进程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高经济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保障社会长治久安的决心和信心。

  二是服务大局好。宜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以服务“三大战役”(“以宜春经济开发区建设为平台,打好工业强攻战”、“以宜阳新区建设为重点,打好城市扩张战”、“以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建设为龙头,打好旅游升温战”)为重点,积极开展了“送法进经济开发区”、“送法进宜阳新区”、“送法进明月山旅游区”等活动,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送到“三大战役”的前沿阵地,为“三大战役”的实施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去年奉新县围绕13个较为突出的问题,重点针对涉地、涉劳、涉农、涉稳、涉改等“五个涉法”方面的内容开展了“百日行动”,重点宣传了农村土地承包、林业产权改革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这些活动的开展,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服务经济建设,促进和谐社会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三是“法律六进”活动抓得好。宜春市的“法律六进”活动很有特色,工作深入扎实,能主动根据各类普法对象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入校园等活动,同时把活动开展与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及时解决了群众的法律难题,大大提高了“法律六进”的效果。奉新县在县城华林广场建立的全省首家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户外电子全彩屏,为普法增添了新的阵地,也为全省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开辟了一条新路。

  2008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三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我们将面临中期督导检查的艰巨任务。对于中期督导检查等工作抓什么、怎么抓,等会李书记都会作具体的动员和部署,只要贯彻落实好李书记的讲话精神,今年宜春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肯定会有新的局面,取得新的成绩。下面,我想借此机会提三点希望和建议: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直接致力于增强公民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国家长治久安而实施的社会系统工程。一个地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如何,直接反映了一个地方公民知法守法护法以及诚实信用的状况和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高低,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和人文环境。实践也充分证明,自1985开展的全民普法工作,对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恢复和发展,对于广大公民民主法治意识的唤醒和逐步提高,对于党和国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是发挥了重大作用,作出了很大贡献的。有人说,西方文明主要是依赖于《圣经》的传播,那我们也可以说,中国的法治文明进程,全民普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生动实践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之间有水到渠成的必然。普法工作已开展20多年,虽然成绩不小,但在“五五”普法工作中也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也就是个别地方和单位出现了松劲甚至厌烦情绪,这对工作是十分有害的。现在,法律手段已成为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在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宜春崛起,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广大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将面临重大考验。只要我们进一步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挥好他们的职能作用,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肯定会更浓厚,和谐宜春建设的各项工作肯定也会更顺利。

  二、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式方法和机制制度的创新

  宜春市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值得学习推广,希望继续发扬光大。普法工作已开展20多年,当前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我们处理好继承与创新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深入思考和破解难题的机会。在强调科学发展的大环境下,我认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要更多地关注保稳定促发展和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积极推动发展模式的创新。这次参观考察的奉新县聘用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两员”工作的做法是一个很好的农村普法工作模式。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依法治理工作是一个重要方面,但长期以来,依法治理工作难深入、难有作为也是一个突出矛盾。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五五”普法规划提出法治城市创建的新模式。今年,全国普法办已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对“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作了部署。各地要在认真总结“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区域依法治理的新途径,认真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宣传、调研、试点和启动工作。省里初步确定2个设区市和各1个县(市、区)作为试点,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我省的创建工作方案、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希望宜春各地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不断创造条件来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为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提供有益经验。二是要更多地关注制度创设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积极推动体制机制的创新。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组织领导、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社会舆论宣传、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等方面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许多以前行之有效的制度面临新的考验,如法律咨询;同时不少制度的实施效果我们也应反思。在制度的构建上,我们应在充满活动、富有成效、有利于科学发展上做更多的文章。今后,我们应在社会舆论宣传特别是公益广告宣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方面做更多的努力,让群众时刻生活在法治氛围中,心中有法。三是更多地关注群众的新期待和实际需求,积极推动方式方法的创新。普法工作不能脱离群众的实际需要,否则没有生命力。在工作中多想想群众需要了解什么法律知识,需要什么样的普法方式,总体上要求通俗易懂,喜闻乐见。最近省法宣办要推广社区普法图书角工作,“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内涵和形式也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三、全力抓好“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切实促进普法规划任务的落实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关于“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的要求和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精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已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督导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主要内容和检查标准、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指导标准》制定具体的督导检查评分标准。此次督导检查评分结果将占各地、各部门“五五”普法总体考核验收分值的30%。宜春市今天召开会议对“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进行全面的动员部署,我感到很好。希望宜春各地、各部门要通过中期督导检查,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为全省创造更多更好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