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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司法局完善法律援助六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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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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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信州区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规范了法律咨询、信访接待、代写法律文书等管理办法。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
二是在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定的“三优先”原则。
三是对持证件前来申请援助的低保户、五保户建立了免于资格审查、直接进入援助程序的制度。
四是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定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办法》,发放了法律援助卡。
五是与区人大、区信访办建立了涉法问题联系制度。
六是依托司法所,在各乡镇、街道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制定相应措施,确保人员落实。经过不断的努力,法律援助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基层,做到应援尽援,更好的满足群众接受法律援助需求,为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
今年上半年,全区共完成法律援助案52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88人,参与信访接待12人,为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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