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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司法局深化“四项活动” 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
2008年7月24日
一是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引导司法行政干警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切实增强“更好”发展的责任感和“更快”发展的紧迫感,我们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思想大讨论活动。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宜司发[2008]15号文)要求全市司法行政干警立足自我教育,坚持实事求是,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思考和讨论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增强司法行政人员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宗旨意识;如何提高创新能力,积极探索、勇于变革,允许失误、宽容失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何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期望,及时到位跟上工作;如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是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在全市司法行政干警中积极开展建言献策活动,要求全市广大干警要紧紧围绕宜春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如何加快发展、赶超发展和重点发展等各个方面,围绕如何大力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努力打造“省内一流,全国先进”的司法行政品牌,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实现宜春的赶超式发展贡献出自己的聪明才智。
三是开展“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主题实践活动。结合民主评议工作,我们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实现行政管理制度化、人事管理规范化、财务管理日常化、政务管理公开化,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与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齐头并进,以思想的解放促进作风的改进,以作风的改进促进思想的解放。
四是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按照省厅关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紧紧围绕完善律师组织结构,优化公证体制结构,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规范法律服务主体、法律服务行为,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以更优质、更规范的服务来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