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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实行县级领导信访接待律师陪访制度
 
 
2008年7月24日
 
 
  宁都县自2007年上半年以来,针对该县信访群体,信访行为和信访方式不断变化的实际,实行县级领导信访接待律师陪访制度。

  最近,随着奥运的临近,该县成立了政府律师顾问团,在县司法局的统一协调下,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调解和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并义务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对信访中需要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方式解决的信访问题,引导群众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和行政机关申诉。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群众,当面给予其办理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事项。通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解释法律法规,引导他们通过合法渠道解决信访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宁都县司法局要求陪访律师把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精心组织,服从调度,全程参与,注重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