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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普法创新案例之二:“法制阳光”暖新苗(会昌县法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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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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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阳光”暖新苗
创意单位:会昌县法宣办
活动范围:会昌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农村父母长期离家在外务工,于是农村“留守孩”大量存在。据统计,会昌县农村“留守孩”占该县农村青少年的60%,在这一群体中,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不在家,他们得不到父母亲情的抚慰和家庭的教育管理,他们的学习生活、教育管理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辍学、上网吧、打架斗殴等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为了促进农村“留守孩”的健康成长,由会昌县司法局牵头,协同政府相关部门,从2007年起实施“留守孩法制阳光工程”,先是在会昌县麻州镇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将之延伸至全县。“留守孩法制阳光工程”的实施,开辟了农村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新思路,构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新平台,创新了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丰富了法制宣传教育新内涵,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稳定。
创新格局保护特殊群体
“留守孩法制阳光工程”注重对农村“留守孩”的全面保护,注重发挥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作用,重视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法制教育资源,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关爱“留守孩”的工作格局。首先,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策调控功能。2006年底由政府组织县教文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县农村“留守孩”问题进行调研,形成《会昌县农村“留守孩”问题的调查与分析》等调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关于加强关爱全县农村“留守孩”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相继出台,成立了由司法行政、教育文化、公安、妇联、团委等5部门组成的“关爱留守孩领导小组”,明确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依法管理,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提出了“留守孩法制阳光工程”的工作目标、任务及职责。其次,警民互动,着重依法管理。“留守孩法制阳光工程”突出依法保护,依法管理,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突显政法干警、政法部门的重要作用。乡(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干警理所当然地成为当地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他们会同学校组织留守孩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保护“留守孩”的安全,保障“留守孩”各项法定权利的实现。由妇联与团委、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定期对“留守孩”进行谈心交流,弥补“留守孩”亲情缺失的不足,促进“留守孩”心理健康。
创新载体打造特色平台
阳光是很好的助长剂和杀菌剂,既能促进绿叶的光合作用,又能让那些见不得人的细菌无处藏身。实施“留守孩法制阳光工程”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创新工作载体和宣传形式,打造特色工作平台,让农村“留守孩”在法制阳光下茁壮成长。一是构建“留守孩”社会保护网。相继成立了县、乡(镇)“留守孩服务中心”,在村(居)委会设立“保护留守孩工作室”,在村民小组中设立“留守孩家庭中心户”,在学校设立“留守学生俱乐部”。这些工作平台既是很好的工作网络,又是“留守孩”的家,“留守孩”可以在这里得到各种保护和教育。会昌县乡(镇)“留守孩服务中心”及时跟综服务“留守孩”学习、生活情况。2007年,麻州镇“留守孩服务中心”就劝回37名小学毕业欲外出务工“留守孩”,现在他们正安心就读初中,享受义务教育的法定权利。二是搭建“留守孩”法律服务平台。依托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成立“留守孩法律服务中心”,积极为受伤害“留守孩”维权,提供法律援助。从2006年下半年至今,麻州镇“留守孩法律服务中心”为12位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留守孩”提供伤害赔偿法律援助,让那些受伤害的“留守孩”在法制阳光的温暖下康复和成长。三是开展“留守孩”教育活动。在学校开展评选“遵纪守法文明学生”、“优秀留守学生”活动,进行基本法律知识竞赛,编写法律歌曲、法律知识顺口溜,由班主任、音乐教师教学生传唱;建立“留守孩家长学校”, 成立“留守孩教育课堂”,引导“留守孩”远离违法犯罪,走全面发展的成长之路,培养“留守孩”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团结友爱、勤奋好学、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开办“留守孩爷爷(奶奶)家教培训班”,提高爷爷(奶奶)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创新内涵促进健康成长
“留守孩法制阳光工程”从三个方面把法律与“留守孩”的健康成长紧密结合,赋予法制宣传新的内涵,促进农村“留守孩”在法制阳光下健康成长。一是溶法于情,解决“留守孩”的亲情监护问题。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由于特殊的原因,农村“留守孩”的法定监护人严重缺位,于是“留守孩”的爷爷奶奶、学校的老师、政府部门及时补缺,保证“留守孩”健康成长。二是寓法于行,着力提高“留守孩”的法律素质。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学法用法征文、图片展览、庭审旁听、模拟法庭、重点帮教等生动多样、内容丰富的“留守孩”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寓教于乐,引导“留守孩”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自我约束的能力;通过提供直接高效的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切身体会到法制的力量。三是法德结合,促进“留守孩”全面成长。把法律教育与“留守孩”品德培养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与《公民道德》教育结合起来,针对中小学生的生活实际和成长特点,致力于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法律素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逐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实施“留守孩法制阳光工程”,会昌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农村青少年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建设,依法维护了农村“留守孩”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大力营造了有利于农村“留守孩”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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