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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创新案例之七:走出大门第一步 上好“法、技”第一课
 
 
2008年9月12日
 
 

             走出大门第一步 上好“法、技”第一课

  创意单位:宜春市司法局
  活动范围:宜春市

  宜春市针对每年有刑释解教回归社会人员千余人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这部分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从2006年6月起,在全市推行“扬帆工程”,全市各县(市、区)成立了11个“扬帆培训服务中心”,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集中开展法制教育、技能培训,扶助自主创业,帮助推介就业等一条龙教育服务。实施“扬帆工程”以来,呈现出“一高(安置率达到96.5%)、二降(重新犯罪率降到1%以内)、三落实(技能培训、扶助政策、推介就业三落实)”的喜人局面。该做法得到中央综治委、省综治委、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

  一、法制教育,典型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开始思想上总会背上较重的包袱,会认为自己被法律制裁过,在社会上被人看不起,抬不起头,意志消沉,有的因为没有技能找不到工作,生活无着落,更是心灰意冷,自暴自弃,极易再次犯错,甚至重新犯罪。加强法制教育,树立回归社会的信心,扬起重新生活、重新做人的风帆就显得特别重要。全市各扬帆培训服务中心在组织刑释解教人员教育培训时,首先举行一个欢迎教育仪式,欢迎他们回归社会,体现组织对他们重新生活、重新做人的关怀;之后,组织他们学习宪法、刑法等法律知识,并给每位刑释解教人员发一套有关法律的书籍,教育引导他们强化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思想上、心理上的负面影响,帮助他们重新做人,重新融入社会。同时,加大典型宣传力度,用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遵纪守法、发家致富的人和事来教育这些刚走出“大门”的刑释解教人员,帮助他们树立起创业的信心。

  二、技能培训,引导创业。在抓好法制教育的同时,认真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技能培训,对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就业市场准入需求,有针对性地根据其对技能掌握的需求来进行培训,由劳动保障部门推荐就业。对有一技之长的刑释解教人员或有自主创业欲望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创业信息,并在政策上给予扶助,明确规定刑释解教人员享有下岗工人同等政策,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对家庭确有困难的,酌情减少或免收部分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为自主创业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并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政策、法律和创业信息支持,确保其找对路、找准路、找好路。

  三、帮教安置,成效凸显。“扬帆工程”实施两年来(2006年6月至2008年6月),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371人,参加“扬帆工程”培训人员1221人,全部实现就业,所有刑释解教人员都落实了帮教政策,重新犯罪人员仅有13人。全市先后树立和宣传了10余个刑释解教先进人物,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如刑释解教人员黄平根在上高县司法局的帮教扶持下,参加了法制和技能培训,鼓起了生活和创业的勇气,享受了政府优惠政策,开办了一个养猪场,养了29头母猪,仅这一项,年收入就达10万多元,还养了150多头肉猪、130多头乳猪。丰厚的经济收入使黄平根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希望,他的事迹在上高县电视台和省内外报刊上得到了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