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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创新案例之四:拓展五大阵地 强化普法教育(赣西供电公司)
2008年9月19日
拓展五大阵地 强化普法教育
创意单位:江西赣西供电公司
活动范围:江西赣西供电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针对公司点多面广、供电营业区范围大、人员分散、员工法律知识层次不同等诸类问题,为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不留死角,江西赣西供电公司在实践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创新法制宣传形式,从拓展普法宣传园地、教育基地、传媒阵地、网络阵地、服务阵地五个方面入手,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具有公司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并在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得到推行,促进了公司全体干部员工法律素质的提高。
基本做法和主要成效:
一、拓展宣传园地抓普法
一是利用宣传栏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为扩大宣传面,公司定期在营业场所、居民小区、主要街道等地方设立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宣传栏,内容包括寓意深刻的警示语、法律条文及其通俗易懂的解释、普法小诗及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这些都丰富了公司普法宣传栏的版面,使得法律宣传活动更加生动,更加广阔,更具渗透力。
二是利用展板漫画开展法律宣传。针对法条枯燥难懂的特点,公司普法骨干不辞辛苦,从电视、网络、报刊杂志中寻找幽默诙谐寓意深刻的法律宣传漫画,制作成展板,在公司上下轮番展出,流动宣传,帮助员工理解抽象的法律条文,提高学习兴趣,增强普法效果。
三是利用电子屏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公司电子屏主要设在公司主办公场地和人口集中的地方,随时滚动播放,宣传内容主要是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与电力企业工作和职工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这种宣传形式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直观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拓展教育基地抓普法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做知法守法表率。每年在公司培训中心定期举办二期中层以上干部法律学习班,邀请省市法律专家辅导,接受权威性法制教育。
二是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员的骨干作用。全公司按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二比例选配了32名政治素质好、法律知识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热爱普法工作的同志担任法制宣传员,每年在培训中心举办一至二期法制宣传员培训班对其进行培训,同时,每年还派员参加省、市、系统不同类型的法律学习班,不断丰富其法律知识,提高其宣传水平。
三是所培训的各分公司法制宣传员认真履行法制宣传职责,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普法任务。为使公司普法工作不留死角,法制宣传骨干经常深入边远变电站,甚至前往只有两名职工的龙狮湖变电站现场送书讲课。法制宣传员扎实细致的工作极大地激发了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确保了公司普法工作不走过场。全公司每年参加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的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职工参加全民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为100%(含补考人员)。
三、拓展传媒阵地抓普法
新型传媒独特的视听语言优势,全面覆盖的宣传网络为法制宣传提供了新平台,该公司整合传媒资源,充分发挥赣西供电报、闭路电视、报刊杂志等作用,抓实抓好普法工作。如组织公司员工收看当地电视台播出的法制宣传教育片,租用和购买普法依法治理教育案例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讲座录像在公司闭路电视台播放,在赣西供电报开辟法制园地,通过采取这些群众看得懂、听得懂、记得住的表现形式传达了最新的法制信息,解读了抽象的法律条文,再现了生动的法治案例,进一步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四、拓展网络阵地抓普法
一是利用公司门户网站开展普法,建立了电力法律法规数据库,设立了在线调查、投诉举报等互动平台,专门开设了普法专栏,设立普法简讯、工具书、电力案件剖析等栏目,同时还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邀请省、市普法办人员,公司相关业务口领导及专职人员,开展了一系列在线专题访谈、在线解答咨询活动。
二是利用电信短信平台,开展对电力企业的宣传活动。与移动公司等通讯单位联合,利用短信平台向辖区内广大手机和小灵通用户发送法律宣传短信、相关电力咨询短信和电力通知信息。这种形式宣传内容广泛,信息及时有效,受众众多,效果良好。
三是对每年总结评比出的拟表彰的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首先在内部网站上公示,接受员工监督和评议。经考核公示合格后才行文表彰,这样既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又有效宣扬了典型,也再度激发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做好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五、拓展服务阵地抓普法
一是结合行业服务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公司每年均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社区摆摊设点开展电力法律法规宣传,制作电力专业知识宣传展板进行直观宣传,对过往群众发放电力法律知识手册,认真解答涉电咨询,有效宣传电力行业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依法用电、依法护电成为共识。
二是结合信访接待引导市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公司一直非常重视信访工作,把访信工作摆到提升企业形象的高度抓实做好,每次接待工作,都做到认真听取来访者的请求陈述,做到文明热情,依法服务。对属于电力企业职责范围内的,公司都及时解决,依法办事,力求做到让群众满意。对不属于公司职责范围内的,也耐心解释规劝,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做好思想工作,引导来访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结合庭审判案教育管理人员知法守法护法。“庭审过程就是一场最生动的普法宣传教育过程。”基于这种认识,公司每年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去区、市人民法院听庭审过程,这样可以切身体会案件的诉讼过程,从实践中了解运用法律,这样才是最深刻的普法教育。庭审后,公司管理人员普遍反映“收获特别大”,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法律程序意识。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及家属法律素质、守法意识都明显增强,依法治企、依法治电已成为决策层的共识,公司治安稳定,邻里关系和睦,连续多年实现“三无”(无刑事犯罪、无经济犯罪、无合同纠纷)。公司的普法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和公司领导的肯定,多次参加省电力系统和新余市普法经验交流会并在会上介绍普法经验。公司先后荣获电力部授予的“安全生产达标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国家电力公司双文明单位”、“国家电网公司一流供电企业”、“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江西省诚信维权先进单位”、全省“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