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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让司法公正失陷于委托律师这一关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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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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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案开审在即,谁为周老虎辩护也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日前,周正龙的妻子罗大翠向记者表示,多位愿免费代理此案的外地律师均被安康方面拒绝。而一位收费2000元的律师张勇没有得到罗大翠的委托,却得到了官方的认可和周正龙的签字(9月21日《长江商报》)。
这样的信息很让人担忧。作为一起重大的社会公共事件,“周老虎”案不仅让政府的信誉严重受挫,同时也检验着司法的公正与否。事件进人尾声,周正龙能否受到公正的审判,直接影响到民众心目中对司法的评判,其各种发展迹象不可不察。而媒体披露,周正龙被抓之后,有不少外地律师过来要免费给周正龙做辩护律师,但委托的这些免费律师,都遭到了安康公检法的拒绝(9月20日《南方都市报》)。如果这种情况属实,民众便有充分的理由怀疑:周正龙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是不是受到了干涉?执法部门是不是强行指定了辩护律师?这背后又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猫腻?而周正龙到底会不会成为一只“替罪羊”?
法治社会,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依赖于专业而独立的律师队伍,公民自由委托代理律师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条件。尤其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律师扮演着被告人“权利代言人”的角色,缺乏律师帮助的被告人难以改变诉讼中“控辩不平等”的格局,面对公权力的强势指控,单个的犯罪嫌疑人将无力反击。只有借助专业律师的辩护,控辩双方的对抗才能实现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最终实现司法公正。如果辩护律师受到某种操控,或者与有关方面“心有灵犀”,那么司法的公正性必将荡然无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任何人包括犯罪嫌疑人都拥有自由聘请律师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受干预,更不容剥夺。
当然,从目前的信息看,我们还不能确信周正龙所委托的律师就已经受到干预,警方已声称律师是由周正龙自己请的。问题是,在周正龙的妻子三次欲见丈夫而不可得的情况下,所请的律师又是如何见到被羁押在看守所的周正龙,并办理委托手续的呢?执法部门对相关信息的封锁,“不约而同”地对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律师的全然拒绝,不禁让人联想到前不久的上海杨佳案初审。杨佳的辩护律师如何获得杨母的授权,有关方面为何拒绝杨父聘请的律师会见杨佳,网络上的一片质疑,让原本正当的审判蒙上了层层神秘的面纱。那么这一次,周正龙又为何放着诸多免费提供法律帮助的外地律师不用,非要委托本地的收费律师?如此背离人情常理的怪象,
种种无法得到解释的疑问,不能不让人对该案司法信息的公开进而对司法公正深表忧虑。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司法不要搞神秘化,要大力推进司法公开透明,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理解司法,增进对司法的信心和信任。因此,在周正龙辩护律师的委托上,我们也不希望看到司法神秘化的影子。如果连当事人自由委托律师的权利都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如果连家属都无法获知犯罪嫌疑人的确切司法信息,那么司法的公开与透明又从何谈起?这样的审判又如何能够增进民众对司法的信任?
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在正式的审判开始之前,笔者呼吁执法部门能够按照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和司法公开的要求,将相关信息公布于众,还民众一个消除怀疑的合理解释。众目睽睽之下,切莫让司法的公正失陷于委托律师的这一关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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