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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十二五”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为“十二五”时期的信息化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的拓展,提高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专网的覆盖面。启动了“乡镇司法所联网工程”建设。使全省司法行政司法行政系统的三级信息专网延伸至乡镇司法所。截止2010年1月,全省接入司法行政专网的乡镇司法所达到326个。建成了帮教安置数据库专网。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开先河,率先建成开通了三级百兆数据库应用光纤专网。完成了全省法律援助“12348”应用专网平台建设。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全省法律援助热线“12348”光纤信息专网,形成了规范、高效、运转灵活的全省法律援助一体化网络指挥系统。

  (二)应用系统建设取得新的进展,行政能力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和帮教安置数据库建设和应用成效显著。已有超过10万人的数据信息入库,并已经基于该数据库开展了出监(所)评估、衔接管理、帮教安置和数据分析等无缝对接工作,实现了服刑、劳教人员从入监、所开始,到刑释解教后的相关信息的全程实时动态连接、网上管理。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成效显著。作为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的唯一试点省直单位,涵盖司法行政系统6大类12项审批事项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网上审批平台”已建成投入使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电子监察数据中心已初具规模,“网上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覆盖面达到全部审批事项的90%以上。“12348”法律援助专线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成效显著。建成了统一面向人民群众的全省“12348”法律援助多媒体呼叫中心平台,形成规范、高效、运转灵活的全省法律援助一体化指挥系统。

  (三)网站建设取得新的突破,增强了行政透明度,提升了我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形象。网站在公开政务、办理事务、提供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监督的公共服务大平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省政府网站评比活动中,我厅门户网站荣获了一等奖。

  (四)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采取了新的措施,确保网络信息的安全。强化了信息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在全省政法机关率先建成了远程异地数据备份中心,实现了7×24小时全天候实时数据备份,2小时以内的数据实时恢复,全面提升了信息安全风险防范的能力,促进了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对于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而言,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和融合度不高,基础网络、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共享不够;公众信息服务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与社会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尚不完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亟需加强,信息专业人才缺乏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行政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务必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立足新的发展起点,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不断把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发展推向前进。

  二、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十二五”时期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政务信息化、公众服务信息化和执法工作信息化,加大信息技术在司法行政系统的广泛应用,不断创新司法行政管理和服务,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平安江西,实现江西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绿色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建设,保证网络互通、资源共享,防止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在省厅的统一指导下,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厅直各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全系统上下共推信息化发展的合力,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2、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司法行政重点业务为突破口,加快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推进信息技术和司法行政业务的融合,逐步提高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信息化水平。

  3、坚持需求主导,注重实效。以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司法行政领域的广泛应用,努力营造良好的信息化发展环境,不断引进开发经济实用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4、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基础上,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信息综合平台建设,着力整合信息资源,逐步健全完善资源共享的管理体制和配套措施,发挥司法行政信息化资源的最大效益。

  5、坚持强化管理,确保安全。落实国家信息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强化司法行政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实施、监督、评价和后期运行维护等全程管理。一定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安全保证发展,在发展中确保安全,促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

  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十二五”信息化发展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建立更为完善的司法行政信息化基础设施,可靠高效的信息化应急指挥平台,功能完备的司法行政业务应用系统,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和安全可靠的保障系统,通过开展“三类数据库、三大系统、三个体系”建设(即: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管理数据库建设,专项业务系统、审批监察管理系统、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数据交换体系、动态指挥体系、安全体系建设),构建与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相适应的信息化综合体系,实现机关行政办公无纸化、综合指挥数字化、业务办理网络化、政务运转现代化。具体目标是完成“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的建设。

  1、“一个平台”是指建立一个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统一技术基础平台,通过内网、外网、专网三个层面的应用,为司法行政信息化的发展提供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

  2、“两级处理”是指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实现全省司法行政信息系统在省级进行集中加工处理,在省以下统一进行信息采集和数据正确性保证的处理。

  3、“三个覆盖”是指信息化应用覆盖司法行政所有工作领域,覆盖所有工作环节,覆盖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

  4、“四个系统”是指通过业务的重组、服务的优化和程序的规范,逐步形成一个包括司法行政业务、行政管理、集中指挥和决策支持四个子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司法行政工作综合信息系统,实现“所有工作都上机,所有数据都入网,所有信息都共享,所有人员都会用,所有考核都量化”的应用目标。

  三、信息化发展主要任务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二五”信息化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拓宽应用领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成较为完善的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体系。主要任务为:

  (一)完成四大中心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的应急处置能力

  1、建设省司法厅指挥中心。建设具备视频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评估功能的,覆盖全省监狱、劳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五大工作领域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中指挥平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省司法厅和监狱局、劳教局,各监狱、劳教所,设区市司法局、县(市、区)司法局之间的三级防范和应急集中指挥体系,全面提高省司法厅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

  2、建设省司法厅数据中心。进一步加快重点数据库的建设,同时对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现有数据库资源进行扩充完善。按照“业务管理一体化、信息资源共享化”的要求,完成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所有司法行政业务数据库的建设。要尽快完成全省司法行政业务数据的省级大集中,全面建成省司法厅数据中心,使司法行政机关成为我省第一个建成省级数据大集中的政法部门。

  3、建设省司法厅备份中心。在省劳教局和抚州市司法局建成启用全省司法行政应用系统的远程数据备份中心,通过安全传输方式实现异地数据备份,实现省司法厅关键应用数据的定时同步复制。通过建立和完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多层次、多策略的信息安全灾备体系,不断提高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抵御风险和安全运行的整体能力,切实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促进我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4、建设省司法厅12348法律援助热线服务中心。通过全省统一的语音特服号“12348”接入,按照统一的用户服务界面,统一的热线功能,集中受理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使社会广大贫弱群体在遇到矛盾和纠纷时,能够快速、便捷地获得法律有效保护,成为人民群众获取法律援助综合性服务的无形窗口。同时,以全省“12348”平台为基础,逐步形成规范、高效、运转灵活的全省法律援助一体化指挥系统。

  (二)启动五大工程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奠定基础

  1、启动“乡镇司法所联网工程”建设。将已建成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省、市、县三级信息专网向乡镇司法所延伸,全面建成联通从省厅到乡镇司法所的四级信息网络平台,为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的深入发展提供基础和保证。

  2、启动“执法工作综合信息化应用工程”建设。按照“全国领先、省内首创”的要求,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和全省党政机关中率先完成执法工作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依托我省司法行政系统的三级信息光纤专网,建设覆盖全系统执法部门和执法环节的远程信息网,以“一网、三库、七系统”为内容,实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切实提高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现代化水平,凸显“以人为本、高效规范”的执法工作服务新理念。

  3、启动“社区矫正信息化应用工程”建设。建设覆盖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和公、检、法等相关责任部门的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平台,实现“区域监管、信息交互、人员定位、警示告知、动态考核、决策分析”的矫正信息化管理功能。

  4、启动“基层司法所信息化应用工程”建设。紧密配合全省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组织设计、开发、推广应用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急需的网络办公、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业务数据统计等软件,实现基层司法所日常工作的信息化,切实提高我省基层司法所工作的现代化和规范化水平。

  5、启动“全省法律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江西省法律服务网”,整合全省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等法律人员和机构的数据库资源,实现网上找律师、办公证、求法援、寻鉴定,进一步降低法律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促进我省法律服务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推进十大系统建设,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应用水平

  1、推进监狱工作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在全省监狱系统大力推进以狱政管理、教育管理、生活卫生管理、考核管理、狱侦管理、劳动改造管理、刑罚执行管理、领导审批、狱务公开等子系统为核心的网络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监狱改造管理工作的电脑化、网络化和无纸化。

  2、推进劳教工作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在全省劳教系统推广应用所政管理、考核管理、教育管理、卫生管理、所务公开、领导审批管理子系统。组建全省劳教数据管理中心,逐步实现省、市各劳教所信息的横向、纵向报送、流转、交换与共享。

  3、推进司法行政业务审批信息系统建设。按照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江西省网上审批、行政处罚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地继续做好我厅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试点工作,使司法行政许可事项的申办、受理、审批和年检注册等环节全部置于网上公开进行,全面实现司法行政系统6大类12项审批事项的“网络化受理、信息化处理、规范化办结”,构筑起实用、便民的“一站式”、“一网通”的集成化司法行政审批服务平台。

  4、推进电子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加大“省司法厅网上审批业务办理计算机监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同步实现对网上行政审批的申请人、承办人、受理与否、审批人、时间、审批意见和结果等监察点的全方位、实时的督促、监察,推进网上审批的规范化、标准化。同时,强化对审批过程的动态监督,切实提高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的透明度,打造“阳光”审批。

  5、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在目前已建成的覆盖全省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开发推广数据库的综合应用系统,实现服刑、劳教人员和看守所收押人员从入监、所开始,到刑释解教后的所有信息的实时动态连接、网上管理。

  6、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快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的登记、调查、调处、督办、结案和信息统计等各个流程的网上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

  7、推进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完善全省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的技术标准和应用功能,组织研发应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网络管理系统,实现资格申请、人员调档、年检备案等工作环节的计算机网络化办理。

  8、推进司法行政地理信息系统(GIS)建设。在电子地图上直观、形象地反映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以及相关工作机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以及执业机构,各监狱、劳教所等地理信息、警力配置信息和律师的信用信息等,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协作和联动创造条件。

  9、推进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法律服务行业执业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情况的数字化和网络化,迅速充分地反映奖惩等信息对信用等级的影响,构建群众表达评议意见的渠道,并建立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年检、注册等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联系。

  10、推进决策支持系统(DSS)建设。主要建设包括司法行政业务综合统计、监狱建设与布局调整、劳教场所建设、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等在内的司法行政系统决策支持系统。采用数据整合、联机分析处理、数据挖掘等先进技术,发掘、归纳庞杂数据背后的规律,为全系统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