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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公告
 
 
 
 
  按照司法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省201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于4月11日正式开始。请我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资格证书申报地司法局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首次年度备案。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司法部审核批准,我省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共有1271人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不含大三成绩合格人员)。其中:A类法律职业资格964人,B类法律职业资格18人,C类法律职业资格289人。


                        江西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