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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司法局在广东省东莞市设立的异地法律援助工作站自2011年7月成立以来,依法履行法律援助的职能,通过不懈宣传和多方协调,基本实现了法律援助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的对接。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半年来,较大规模宣传二次,发送各种法律书籍8000余本、宣传单13000余份;接待来访的会昌籍农民工590多人次,为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件,85%的案件都胜诉,最终为78名会昌籍农民工民工讨回工资123.68万元,受到了广大农民工的一致好评,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该法律援助工作站具体做法是:
一是不断扩大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市劳动监察大队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了宣传栏,投放宣传手册6000多份,向广大民工介绍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和针对农民工寻求维权的途径,该站涉及劳动争议的法律咨询明显增多。
二是落实通报制度,实现资源共享。该站和会昌县法律援助中心经常互通信息,共同研究援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交流双方各自观点和解决的方式方法,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异地农民工的的劳资纠纷情况,着力解决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及可能引起群体性的劳动纠纷。
三是畅通审批制度,给当事人提供便利。该站固定每星期三下午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为辖区内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填写法律援助申请相关表格及申请劳动仲裁的相关法律文书,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报送会昌县法援中心审批,预防时效过期。
四是由专职法援律师承办案件,确保案件质量。会昌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批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由会昌县法律援助中心专职法援律师提前介入、参与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过程,并由其承办。必要时,先申请诉前保全,后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切实保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2011年8月15日,东莞市佳丽服装有限公司拖欠会昌县白鹅乡九岭村上新屋组曾顺有等46名农民工工资高达25.6万元,为了追讨被拖欠的工资,他聚集到上百名农民工到该公司大门囗,势态严重,处置稍有不慎,后果难以预料。会昌县司法局立即指派两名法援律师专车前往事发现场,一方面对民工进行安抚教育,指出讨薪一定要冷静,不能有过激行为,必须通过合法途径、采取合法手段进行;另一方面征求民工的要求和意见。经过与曾顺有等民工代表的磋商,确定通过法律途径为民工主张其权益。会昌县法律援助律师和该站工作人员现场办理46名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并作为他们的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律师考虑到本案涉案人数较多,争议标的大,为了使案件审结后能够顺利执行,立即为46名民工代写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2012年1月9日上午,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会昌县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到庭参加仲裁,为受援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最终当庭为46名民工讨回工资2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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