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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四五”普法期间依法治理示范点第二批达标示范点名单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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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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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吉安市普法办《关于在全市建立“四五”普法期间依法治理示范点的通知》的精神,吉安市普法办在全市建立了“四五”普法期间60个市级依法治理示范点,并于2004年3月对全市已达标的26个市级依法治理示范点进行了第一批授牌。2004年各县(市、区)普法办进一步加大了对各级各类示范点的督查指导力度,着力抓了示范点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了达标活动。根据县(市、区)普法办的申报和市普法办的检查,经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授予下列20个依法治理示范点为第二批达标示范点:
泰和县 人民医院 地税局
峡江县 巴邱乡何家村
安福县 泰山乡文家村
万安县 万安水电厂 芙蓉镇光明村
遂川县 草林镇 遂川中学
井冈山市 井冈山小学 土管局
新干县 金川镇
永丰县 恩江中学
永新县 象形乡
青原区 值夏镇大前村
吉州区 习溪桥街办
吉水县 八都镇 吉水二中 工商局
吉安县 永阳镇新塘村 交通局
作者:吉安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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