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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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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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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普法经费上给予充足的保障。县委决定,继续将公、检、法罚没收入的3%作为普法经费,并要求财政部门足额拨到位,以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将法律培训工作纳入县委《武宁县2005年干部培训计划》,安排四月和八月份举办二期普法培训班。
三、强调在构建“和谐平安武宁”活动中,法制宣传教育要先行。在县委、县政府的《关于开展“和谐平安武宁”构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机制;要全面贯彻“四五”普法规划;要加强社会、学校、家庭道德法制教育;要继续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要加强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作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民道德法制素质,创造诚信法制环境。
四、县委副书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汪洪义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象抓经济工作一样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他指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脚点是要积极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今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各乡镇、各单位要以“四五”普法考核验收为契机,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为武宁经济的快速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供稿:武宁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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