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赣州市兴国、上犹、崇义等县积极开展“3·15”宣传活动 |
|
| |
2005年3月24日 |
|
| |
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健康·维权”,目的就是在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的同时,促使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赣州市围绕这一活动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兴国县:“3·15”” 普法扫荡“假、劣”阴霾
由兴国县普法办组织该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会同县城20家重点单位和企业,举行了“3·15”行动。行动中对“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宣传,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直接有关的真伪产品进行了对比展示并暴光展览了部分假冒伪劣商品。同时开展“3·15”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接待咨询群众1000多人次,散发各类传单8000余份。县老年协会也积极参与,组织秧歌队在广场和主要街道,以文艺表演的方式积极弘扬打假维权意识,表演从上午9时持续到下午3时,整个县城一片沸腾。下午3时,各发起单位举行了盛大的“伪劣商品销毁仪式”,烈焰腾空,随着围观消费者的拍手欢呼,伪劣商品的样品被焚毁殆尽。
上犹县:开展“3·15”法制宣传咨询活动
一是县政府吴建平副县长就“3·15”宣传月发表了电视讲话;二是3月14日上午,由县法宣办、县工商局、县消协联合在上犹二中校内进行消费维权宣传进校园活动,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健康、维权”的消费教育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各成员单位在县城横挂“3·15”宣传标语16条;四是3月15日上午,由县委宣传部、县工商局、县消协、县法宣办牵头组织了物价、质监、卫生、药监、烟草、广电、农业、农机、环保、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在县城茗馨广场举行法律咨询活动,共录制播放宣传带16盒,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3种共12000余份,解答有关法律问题31个,接待咨询群众301人次,出动巡回宣传车辆6辆,同时,展出没收的假烟、假酒、假手机等各种物品65余种,并且集中统一进行了销毁,受教育群众达15000多人次。
崇义县:开展“3·15”“十个一”宣传活动
一、举办了一期消协分会骨干业务、法律培训班;
二、分管县长作一次“3·15”电视专题讲话;
三、开展一次“3·15”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四、到学校、企业、乡村进行一次诚信维权宣传活动;
五、举办一场“移动亲情杯”健康维权家庭才艺展示大赛;
六、开展一次全县消协诚信经营户评比活动;
七、设立一部24小时维权服务热线电话,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
八、组织一次消协成员单位宣传车上街巡回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活动;
九、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健全维权网络,在崇义中学、职业中专、章源钨业、耀升公贸等四家单位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举行了授牌仪式,聘请了维权服务联络员;
十、开展了一次大型咨询宣传活动。3月15日,工商、消协、司法等13家消费理事成员单位在北门广场设立百米宣传长廊,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法律咨询、企业承诺服务,受到广大消费者欢迎。
供稿:张继荣 邱成寿 蔡仰禄 骆春香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