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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宜丰县开展《道路安全法》宣传“五进”、“四创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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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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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五整顿”、“三加强”工作部署,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推进“和谐平安宜丰”的建设,今年宜丰县大力加强了《道路安全法》的宣传,开展“五进”、“四创建”活动。
一、“进农村,创建交通安全村”。以公路沿线各村民委员会为基础,开展《交通安全法》进农村,创建“交通安全村”活动,通过安全标牌、安全标语、文艺表演等,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点、线、面相结合形成农村交通管理法制宣传网络。
二、“进社区、创建交通安全社区”。在县城各社区加强城镇居民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居民文明交通须知》等群众自律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宣传橱窗,利用宣传材料、挂图、板报以及横幅等等,使交通参与者的现代交通知识、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明显提高。
三、“进单位,创建交通安全单位”。各单位成立交通安全组织,建立单位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目标管理,规范单位所属车辆管理制度,加强专职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的同时,利用学习日、党员活动日、工会活动等观看事故光盘、图片,开展安全知识答题竞赛等法制宣传,提高领导干部和职工的安全意识。
四、“进学校,创新交通安全学校”。在全县各中小学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依法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针对性地在各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法制课、法制讲座、法制演讲、辩论会、绘画、文艺表演、播放交通安全动画宣传片等,对全县中小学生进行一次集中的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的教育,创建交通安全学校。
五、“进家庭”。通过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好一名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现代传媒把法制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和全社会,推进全县“平安和谐”社会的建立。
供稿:宜丰县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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