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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创新安置帮教工作 开展“法律帮扶”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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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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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创新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思路,江西省寻乌县司法局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法律帮扶”100名刑释解教人员活动。
“法律帮扶”活动的 具体做法为:
一是整合安置帮教工作的资源:由安置帮教办作出统一部署,各乡(镇)安置帮教站牵头,分管领导负责,整合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综治办、派出所、民政所、村安置帮教小组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开展好“法律帮扶”活动,落实好“法律帮扶”活动的具体任务。
二是做好排查清理工作:各乡(镇)进一步摸清近三年来刑释解教人员底数,逐人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清理工作有详细台帐。
三是确定“法律帮扶”对象:每个乡(镇)选定7至10名一些主观恶性程度高、没有改造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生活较为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帮扶。
四是制定帮扶措施或项目:对被帮扶人员要因人而异地制定行之有效的帮扶措施和帮扶项目。按照包安置、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的要求,进行结对帮扶,跟踪管理,并通过对帮扶对象提供一条信息、帮助借贷一笔资金、解决一条就业门路、调处一起矛盾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程、开展一期技能培训,组织一次谈心活动等帮扶方式,切实解决帮扶对象存在的实际困难。
五是建立“法律帮扶”情况工作台帐:要求台帐应明确反映被帮扶人基本情况、采取的帮扶措施、项目、取得的效果等内容。
供稿:寻乌县司法局 侯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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