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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召开法宣办主任会议
 
 
2005年4月13日
 
 

  4月1日,萍乡市法宣办主任会议在市司法局召开。各县区法宣办主任和市司法局法宣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市司法局局长、市普治办主任易兴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200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市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市综治工作争先进位作出了贡献,为萍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宣传普及“四法五条例一办法”的工作,不断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按照“争当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构建和谐平安萍乡”的目标,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展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作用。
  
  四、使杜区普法工作有新突破,“法律进社区”要按照“五个一”要求全面规范,着力打造“普法社区”、“法治社区”,建立一批“法治社区示范点”。

  五、按照“声势大、宣传广、形式活、效果好”的要求,认真筹划、积极开展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开展2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以12·4法制宣传日为主要载体,通过各种形式,集中宣传萍乡市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以及二十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

  会议强调,今年是落实“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考核验收年,在完成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做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严禁考核验收工作中图形式、走过场;严禁以“自查”代替“验收”或以”考”代“验”。要转变作风,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协调,突出重点,改进方法,确保考核验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供稿:萍乡市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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