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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多途径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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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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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从未成年法制教育建设的基础点抓起,以中学为龙头、家庭为基础、社会为依托,多途径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养成学法、守法、护法的好习惯。
一、深入调查研究在校中学生的思想现状,寻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二、夯实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基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通过校广播站、法制宣传长廊,定期播放、刊登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案例和基本法律知识;建立法律知识阅览室,配备相关的法律知识读本,创造一个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充分发挥校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在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的作用,加强校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能力。
四、以讲座的形式,在教师中开展学习贯彻《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活动,通过学习“二法一条例”,使教师真正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五、组织普法办干部、律师深入到乡村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做到结合实际,寓教于乐,使学生真正懂得什么是法,怎样守法。
六、加强学校依法治理工作建设,按照省里颁布的依法治校示范工作标准,加强学校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定完善校规校纪和年级班级管理制度,使学校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工作有制度、考核有标准、评估有依据。
供稿:吉安县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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