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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司法局积极为“三农”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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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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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积极为“三农”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一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二是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主动深入到乡镇、村组,参与乡镇政府、村组的重大活动和重大决策,积极担任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和农村个体、专业户的法律顾问。三是主动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组织法律工作者通过诉讼和非诉讼手段,依法解决农村债务、经济纠纷等问题,协助农民做好土地、山林等承包合同的续订、转包、转让等法律事务。
供稿:青原区司法局 杨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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