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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四五”普法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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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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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至15日,安远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法宣办共同组成检查组,分别对两个乡镇、两个单位“四五”普法以来的实施情况和迎接省、市“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听汇报、开座谈会、查资料,检查组成员一致认为,全县的“四五”普法工作进展顺利,乡镇和单位都能够认真地实施县委的《决定》和县人大的《决议》。四年来,按县法宣办的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的学法抓得紧。被检乡镇、单位的领导班子基本上能够保证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法律知识。领导干部每年都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村支书(主任)全部参加全省统考,一般干部职工参加全市统考,考试卷存档。全县“四五”普法规划基本得到了落实。为迎接考核验收工作,被检乡镇、单位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并安排1至3名人员按照考核验收评分细则专门开展了查漏补缺工作,目前,迎接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正在全面铺开。
通过检查,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普法工作进展不平衡,领导重视的乡镇、单位,普法工作就抓得紧抓得实,反之相对较差;二是普法工作者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很大部分普法工作者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和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
供稿:安远县法宣办 周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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