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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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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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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4日,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借鉴江苏南通经验,在卫东村、岭北村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试点。调处中心由村支部书记直接负责,设置办公室、接待室和调处室,同时在每个自然村挑选了2—3名文化程度高、有一定威望、说话办事公道正派的人进入民调小组,负责本自然村的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目前调处中心工作场地、人员及办公设备已经全部落实。调处中心建设为全面构建社会各界整体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的工作格局作了有益探索,提供了新鲜经验。
供稿:南昌市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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