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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司法局、市房管局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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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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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房地产法律法规的认识,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宜春市司法局和宜春市房管局专门制定了《关于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主要是针对当前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等存在的问题,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和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进社区、入企业,通过宣讲法律知识、进行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房地产法律法规知识,从而在全市营造宣传房地产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供稿:宜春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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