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全南县创新普法形式取得成效 |
|
| |
2005年9月29日 |
|
| |
从一九八六年至二OO五年,随着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法制宣传形式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进化的过程,特别是在“四五”普法全面实施阶段,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更进一步丰富,而且在形式上也需要进一步创新。全南县结合以往的媒体宣传、专家辅导、宣讲团巡回宣传、上街宣传、法律咨询、图片展览、板报、墙报等形式,对普法形式的创新进行了一些有效尝试:
一、寓普法于娱乐。“四五”普法以来,全南县法宣领导小组组织发改委、经贸委、计生委等单位,成立了普法教育文艺宣传队,深入到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展文艺普法活动。他们将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编在节目中,使人们在观看文艺节目的同时增长了法律知识。
2002年全南县为纪念建县100周年新建了文化广场和百年广场,县法宣领导小组就要求专业法单位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和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每个单位负责一个月,第个月安排一至两场的普法文艺节目,在文化广场或百年广场演出。至今已演出50余场,观看人数达9万余人次。
二、送法律上门。五年来,全南县以普法“五进”为主线,以全省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为内容开展了送法上门活动。一是送法进机关。县法宣领导小组每年年初与组织部、宣传部联合举办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年中举办全县法宣骨干培训班;年底组织全县各单位的在职职工普法考试。二是送法进学校。全县的中小学都聘请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年他们到所任职的学校上法制宣传课两次以上。三是送法进社区。从2002年开始,在全县开展了100个社区学法明理户活动。四是送法进企业。经常组织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律师、公证员免费为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五是送法进农村。从2002年开始在全县开展了千名学法明白人普法学法活动。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供稿:全南县法宣办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