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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召开“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
 
 
2005年9月29日
 
 

  为总结前一阶段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情况,交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经验,研究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依法保障第六届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9月15日,鹰潭市司法局、鹰潭市民政局联合在余江县召开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市政府副秘书长龚著宝、市司法局局长吴炳生、副局长孙晓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助理调研员何丽华、余江县委副书记江金街以及各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分管领导、司法局法制宣传股股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股长、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所在乡(镇)分管书记、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部分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余江县、贵溪市周坊镇裴源村、余江县锦江镇九亭村、月湖区童家镇大塘村、龙虎山景区上清镇桂洲村等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经验介绍。市司法局副局长、市法宣办主任孙晓英对全市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

  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龚著宝代表市政府作了讲话。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开展 “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工作,是建设“和谐平安鹰潭”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农村社会政治稳定的内在要求,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载体。

  他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合力。要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内容和标准,严格考核,使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要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活动,切实提高全市基层民主法治程度。

  会前,各与会人员实地参观学习了余江县邓埠镇倪桂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

  供稿:鹰潭市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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