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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有色冶金设计院组织“四五”普法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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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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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有色冶金设计院按照《江西省国资委关于组织出资单位“四五”普法验收考试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全院干部、职工于9月20日下午2:30——4:30进行了“四五”普及法律知识考试。共计18个支部,570名在院干部职工参加了考试,其中院级干部5人,中层干部60人,职工505人。
该院组织的这次“四五”普法考试最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院党委和各党支部高度重视;第二,领导带头,积极、认真参加考试;第三,全院职工积极参加考试;第四,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督学”的目的。
供稿:南昌有色冶金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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