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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积极做好换届选举法制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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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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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工作在第六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近日,赣州市法宣办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地法宣办在换届选举工作期间,切实抓好以“八个一”为内容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搞好一次法制宣传工作专题调研。各地法宣办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之前,深入基层,对各村(居)群众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现状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以便使宣传教育措施有的放矢,取得实效。二是组织一次巡回法制宣传。深入各村落小组(社区),创新形式,注重宣传的趣味性,认真开展好一次规模大、声势强的巡回法制宣传。三是每月出一期法制宣传板报。充分利用好各村(居)委会的板报宣传阵地,每月精心编出一期针对性强、通俗易懂的换届选举法制宣传板报。四是在大众传播媒体上开辟一个法制专栏(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体,开辟换届选举法制专栏(题),结合各类媒体的不同特点,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五是举办一次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各乡镇人群集中地带举办一次大型的法律咨询活动,并印制好法制宣传单在咨询现场免费发放。六是配合开展一次法律培训活动。将此次换届选举所涉法律法规全部纳入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做好备课、施教工作。七是开展一次法律帮扶活动。组织好各乡镇、村(居)的法制宣传员,深入到重点、难点村(居)和重点村民家中,面对面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答重点村(居)民的疑难问题,做好思想工作,引导他们依法参加民主选举。八是落实一项法律宣传挂点联系制度。依托各包村干部挂点联系各村这一机制,要求各包村干部一对一搞好所包村的法制宣传工作。
赣州市法宣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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