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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中学开展多样化教育,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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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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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上高中学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取得良好效果。一是抓教师法律素质的提高。该校在教职工中,坚持每月集中一次学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参与率达100%。要求教职工加强自学,每年撰写学法笔记和学法心得达1000字以上。二是学生法制教育做到“四落实”。该校按照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团中央的要求配备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在学生中先后进行了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中学生不良违法行为与道德规范教育,交通安全常识教育等。三是寓教于乐,潜移默化。该校每个学期举行两次与学生有关的法律法规主题班会,每个学期组织学生举办一次模拟法庭辩论比赛。除此之外,学校积极开展了包括法制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等活动,培养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四是“两个结合”形成特色。该校不断优化校园育人环境,把法制教育纳入素质教育之中,使法制教育与自觉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与德育工作教育相结合。为让法制教育进课堂,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来校讲课,利用贴近生活的案例,很好地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政治教师利用典型案例分析形成的原因及对社会的危害,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民主法制观念等教育。
上高中学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广大师生逐步增强了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提高了明辨是非、自我保护的意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供稿:上高县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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