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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举办科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轮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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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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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婺源县分别在江湾、清华、紫阳三地举办了三期乡镇科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轮训班,共有217名干部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安排辅导学习了与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信访条例》、《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在课堂上,老师对各个法律条文作了详细的剖析,而且还联系当前社会上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多方位的探讨,从而,使参训的乡镇领导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
供稿:上饶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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