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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在行政执法部门中实行五项制度,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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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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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从今年起,在行政执法部门中实行五项制度: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行政工作人员学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三是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法律知识考核合格列为领导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四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五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定期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确保各级行政机关科局领导干部每年参加法制讲座不少于4次,行政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法律知识学习。
供稿:上犹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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