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抚州市大力开展全国第五个“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
|
| |
2005年12月14日 |
|
| |
为充分展示抚州市“四五”普法以来的丰硕成果,扩大普法工作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推动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12月4日上午,抚州市司法局在市委机关大院门口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抚州市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纪念活动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法律服务人员对过往市民进行法律宣传,并热情地对市民提出的法律咨询答疑解难。据统计,法律服务人员共向市民散发“12.4”法制宣传日海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宣传材料共3000余份,解答500余人次的法律咨询,且图文并茂地展示了该市“四五”普法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市区检察、公安、教育、统计、土管、信访等部门也参与了此次活动,在现场设置了咨询点,围绕各部门的法律法规,开展义务宣传活动。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建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木清等领导参加了活动,并亲切慰问法制宣传服务人员。
通过开展第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展示了抚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了全体市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平安抚州”,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供稿:抚州市司法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