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吉安县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
|
| |
2006年6月15日 |
|
| |
一是学校普法教育坚持“三结合”,即法制教育与“八荣八耻”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课与思想品德课、政治课相结合。通过召开主题班会,观看法制教育影片,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开办法制宣传长廊,组织有奖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模拟法庭,参加法院公审案的旁听,设立心理咨询室等形式培养学生的守法用法意识。县关工委等有关部门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中小学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青少年明辨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注重家庭的基础性教育。各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对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县中小学积极开展“大手牵小手”、“我与父母同学法”、学生带法回家等活动,以促进学生与家长的法律素质共同提高。
三是全社会齐抓共管,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组织公、检、法、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清除违章录像厅3家,网吧25家,为广大青少年学生营造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吉安县普法办)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