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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召开“四五”普法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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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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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下午,宜春市“四五”普法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在宜春市司法局召开。会议回顾了我市“四五”普法工作,表彰了宜春市“四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并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市委副书记任桃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定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树才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刘东明等出席会议。
任桃英指出,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启动第五个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第一年。在这个新形势下,全市要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建设和谐平安宜春提供重要保障;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满足实现宜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要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任桃英要求,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扎实推进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抓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以及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的法制宣传,抓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加强责任落实。同时,要强化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改善工作条件以及普法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持续推进。(宜春日报见习记者周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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