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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下发“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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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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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为了保证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实现“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县委、政府向全县90多个乡(镇)、县直部门、单位,驻县有关单位下发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责任书,内容包括:
一、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本单位、本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研究、有部署,每年不少于2次以上研究。
二、落实领导责任制,有领导分工,有具体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三、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工作实际,制定“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每年有工作意见,年终有工作总结。
四、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一般干部职工有每月学法日制度,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6次。
五、抓好普法教材落实,做到在职干部、职工每年每人人手一套全省统编普法教材,保证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需要。
六、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全省、全市、全县统一组织的年度普法考试,确保在职干部职工参考率100%,行业管理对象参与率80%以上。
七、积极组织参加“12•4”法制宣传日、“送法下乡”等重大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抓好本部门、本单位专业法和全省重点学法内容的社会法制宣传教育。
八、深入开展法治乡(镇)、法治部门、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和其他法治单位创建活动。
九、继续坚持普法考试考核制度,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
十、完成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安排的年度工作任务和其他工作安排。 这些内容将纳入全县每年综合目标考核,与本单位领导政绩挂钩,浮梁县采取这一措施,保证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落实。 (景德镇市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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