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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工作重点 创新普法形式 全面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萍乡市召开全市第十三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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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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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萍乡市委、市政府在市中心会议室召开全市第十三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传达了全省第十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全面动员部署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唐建国主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桑吉华作工作报告。
市委副书记、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晏德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内在要求;是建设和谐平安萍乡的重要保障;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在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组织落实到位;抓紧制定规划和组织实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水平。要切实加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深入持久地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把握新时期、新形势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为“十一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对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出席会议的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诗康,市政协副主席刘智勇,市检察院检察长邱利,市司法局局长、市普治办主任易兴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谭小燕。(萍乡市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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