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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强调: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立足基层、服务群众
 
 
2006年8月9日
 
 

  8月8日,新余市召开“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全市“四五”普法工作,表彰先进,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努力推进依法治市,为实现全市决战工业500亿目标和构建和谐平安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委副书记宋才火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黄国钧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润珠宣读《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市政府副市长谢小平作工作报告。市政协副主席涂绪永出席会议。

  宋才火在讲话中指出,过去的五年,全市上下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体公民法律素质普遍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宋才火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五五”普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需要、是建设和谐平安新余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二是要认真抓好“五五”普法,坚持立足基层、服务群众,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突出抓好法治实践活动。三是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落实和协调配合。同时要强化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建立普法长效机制。(新余市依法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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