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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战线上的领头雁——记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模范糜思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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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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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 新·
中等个头,和蔼的面容,睿智的眼神,乍一见他,会觉得他很平凡。然而,他又很不平凡,他有执着的追求和锲而不舍的敬业精神,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我市普法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在“一五”、“二五”、“三五”、“四五”普法工作中,他均被评为省市先进工作者,今年又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模范。他就是市司法局的干部糜思许。
(一)
1984年,糜思许调入市司法局从事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工作。“打铁须得自身硬”。他深知要胜任这个岗位,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具备比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更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知识。因此他十分注重对法律知识和行政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中的指导能力,在全国司法业务素质考试中,他的成绩在全市名列前茅。几年来,他没有玩过牌,没有进过娱乐场所,把所有的业务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他购买了数千元的法律书籍,建立了自己较完备的书库。对每年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他总是千方百计收集辅导资料,结合条文加以自学,不耻下问,直到真正理解才肯放手。他时常关注外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动态,注意收集和学习借鉴他们的好经验,及时总结,写下了数十万字的心得体会,并毫无保留地和同事们进行交流。工作中,他能抓住重点,创特色、出奇招、求实效,一年提出一个新举措,1996年组织全市党政机关干部集中五个月的学法活动,1997年提出普法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1998年提出全省推行普法合格证制度,1999年提出普法合格证验收制度,2000年提出普法依法治理效益年,这些举措均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实行。
(二)
普法工作默默无闻,工作量大,开展难度也大,可是他在这一岗上一呆就是20年,从没有叫苦叫累过。相反,他总是对工作充满了热情和责任感,以踏实勤奋的工作作风千方百计把工作做好。平时他严守工作纪律,从不迟到早退,外出下乡或出差,都是挤公共汽车,吃便餐,住便宜旅馆,遇事总是向领导汇报,对领导和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能带头贯彻执行。他还能集思广益,充分发挥下属的工作能动性,以推动工作开展。在科室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他不畏艰辛,率先垂范,从写材料到订普法资料,发文件到下基层指导等,他无不带头去做,每件事他都能以高标准要求自己,从不拖泥带水,应付了事,“四五”普法期间就草拟近百万字材料,近五年来他累计加班加点200多天,撰写各类会议材料、信息、简报、文件、计划、规划、总结、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200余万字,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图片展、法制演讲、说法比赛、上街宣传等法制宣传活动200余场次。他亲自参与各类法制培训班授课120余堂次,组织征订发行普法资料50余万册且毫无差错,赢得了领导和干部群众的称赞。
(三)
他做事认真,工作责任心强,在“四五”普法期间,为完成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提高全市人民的法律意识,他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在实际工作中也有自己的理念和思路。如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和离到任报名制度,建立一年一度的“四大考试”制度,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
他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而不是索取”。为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素质,几年来,他没有休过一个完整的双休日。2005年5月,他带病坚持在莲花、芦溪讲了两天课后,声音嘶哑,全身瘫软,回到萍乡后,连夜到医院打点滴,医生要他休息几天,然而他为不影响既定的讲课安排,次日还是站到市领导法律知识讲座的讲台上,大家得知他带病上课的情况后,对他的敬业精神都报以热烈的掌声。
20年来,他在普法宣传上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光和热,为我市“一五”、“二五”、“三五”、“四五”普法的顺利实施和“五五”普法的成功启动作出了突出贡献。近5年我市年度普法任务完成情况在全省均名列第一,这与他出色的工作表现是分不开的。面对成绩和荣誉,他没有自满,仍一如既往、毫不懈怠地工作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谱写了一曲壮丽的人生之歌。
来源: 萍乡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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