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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法治办举办第一期企业法制宣讲员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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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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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宣传今年的重点普法内容,切实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修水县法治办与江西省东津发电有限公司于近日在幕阜山庄二楼会议室举办了2006年第一期东电公司普法宣讲员培训班。县法治办主任、司法局副局长邓子军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培训班聘请了县法院、公安局、地税局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授课,重点讲解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个人所得税法》等2006年重点普及法律法规,来自东电公司各部室、班组的44名宣讲员参加了培训并进行了测验,东电公司还对成绩优秀的三名学员进行了物质奖励。此次培训班学习情况、考勤考试将列入东电公司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修水县法治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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