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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妇联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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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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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妇联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深入到社区、街道、农村进行广泛的法律知识宣传。一是开展大型表演宣传活动。12月1日,市、区、乡、社区四级妇联,在渝水区城南“平安家庭”创建示范点魁星路社区,邀请本辖区各腰鼓队为“12•1”世界艾滋病日和“12•4”法律进社区开展了大型表演宣传活动。二是开展趣味性强的法制知识有奖问答活动。三是通过散发法制宣传资料和进行法律咨询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由市区妇联、三个“妇女维权岗”(弘道、君越和三江合律师事务所)联合组成宣传队,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挂图、摆摊设点等形式,进行了一次规模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工作人员向过往人们发放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信访条例》、“妇女维权岗”服务承诺、预防艾滋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资料,此次共散发各种法制宣传资料23000余份,接受咨询和现场观看图片近8000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1000余人。
供稿:新余市司法局法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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