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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司法局部署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法制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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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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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的决定,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的教育、引导和震慑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从元月20日起,新余市司法局部署了为期100天的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法制宣传工作。活动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宣传内容有重点。要重点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宣传政法干警和人民群众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宣传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的典型案件和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二是宣传对象有重点。切实抓好社区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和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三是宣传场所有重点。即社会治安复杂的小区、城乡结合部;城区各居民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尤其是民办院校、流动人员聚集场所、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活动要采取巡回法制演讲、播放录相片、开展法律咨询、出黑板报、悬挂法制标语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要求把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法制宣传活动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在这次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要大力表彰。
供稿:新余市司法局法宣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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