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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西湖区系马桩司法所求真务实 抓好领导干部法制宣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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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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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西湖区系马桩司法所在2006年度法制宣教工作中坚持以“三个增强”为目标,切实开展好对党员领导干部等五类重点对象的法制宣教工作,做到年初党政有研究,每季工作有分析,月月普法有实施,个人教育有落实。
在具体措施上坚持“四有”机制(有专题的法制学习课,有个人的普法知识读本,有认真的读书笔记,有交流的学法心得)。即:一是每月安排一次五个课时的专题法律学习,诚约法律志愿者予以授课,并做到有安排,有通知,有落实;二是向党员领导干部发放《刑法》、《公务员法》、《公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司法》、《个人所和税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重点法种宣传材料,做到人手一份,便于组学与自学;三是坚持学习笔记的拟写,运用工作检查等方式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四是要求每一名领导干部年中拟写一篇学法心得用于思想交流,有利于学法的思考、探索与沟通。
通过切实的法律宣教,街道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统筹决策能力得到进一步的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有了新的飞跃。同时在新的一年来临之际,系马桩司法所组织全休党员领导干部、科室主任(科长)深入学习《公务员法》,以贯彻廉洁从政工作目标。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宣传教育,组织相关干部于元月25日共同学习《公务员法》主要内涵,重点阐述干部的工作义务与职责,并明确的将“学法与绩效捆绑”,运用奖惩综合手段提高干部学法积极主动性;二是对干部廉洁从政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各级干部在各自分管的科室内开展好针对《公务员法》的学习,以形成学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趋势,做好依法管理、以制度管理各项工作。
供稿:西湖区司法局普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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