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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开展农村妇女义务普法讲堂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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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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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全市农村妇女、女性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能力,从4月份开始,新余市妇联组织三江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全市妇女中开展义务普法讲堂活动。活动将历时8个月,每个月安排两个乡镇,每场不少于100人。此次义务普法讲堂的宣讲内容主要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物权法》、民事、刑事代理等法律知识为主体,结合现实生活中妇女儿童的人身、财产、婚姻、家庭、教育等方面的权益保障进行宣讲。宣讲的主要对象是乡镇机关妇女干部,村妇代会主任、妇女小组长、各中心户长、妇女群众代表、家庭代表等。此次活动将列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年终考评内容。(新余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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