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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开展“十佳民主法治社区”创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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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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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鹰潭市司法局、市民政局下发通知,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十佳民主法治社区”创评活动,力争在“五五”普法结束时,全市有60%以上的社区达到县级以上“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围绕“社区自治组织健全,居民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普法教育深入人心,法律服务方便快捷,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等十大创建标准,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创评活动,以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提升社区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事社区事务的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促进社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和谐平安社区建设。
通知强调,“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创评活动是贯穿“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工作和“五五”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需要“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推进,不断提高”。2007年的创建创评活动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中旬)为宣传发动、部署试点阶段,第二阶段(6月下旬至8月)为挖掘典型、逐级申报阶段,第三阶段(9月至10月)为考核公示、命名表彰阶段。
在命名表彰首批“全市十佳民主法治社区”的基础上,市司法局、市民政局还将通过初步筛选、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公众投票等形式,综合评定推荐1-2个社区参加今年的“全省十佳民主法治社区”的创评活动。 (月湖区司法局 陆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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