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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举行“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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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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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艳萍出席
7月12日上午,萍乡市司法局联合安源区司法局共同在安源区凤凰街花园社区举行“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900余社区居民和群众参与活动。启动仪式由市司法局局长、市普治办主任胡自国主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艳萍、市政协副主席刘智勇等领导亲临现场。上午9时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艳萍宣布,“萍乡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开始”。在掌声中,42名法制宣讲员、法律服务人员、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律师开始进行法制宣传,并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本着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过实际,满足居民对法律需求的原则,秉承法制宣传进社区,法律服务为社区、法律援助帮社区,共同构建和谐平安社区的宗旨,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2份,签订结对服务协议6份,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180张。市普治办利用这次活动,结合在全市开展的“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和达标工作,指导花园社区的“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并印制和发放“法律进社区”小册子200余册和法制宣传资料500余份。这次活动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契机。(萍乡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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