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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强力构建“农民身边的法宣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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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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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是江西省比较小的地级市之一,人口只有110万左右,其中农村人口近70%。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因土地承包征用、山林水利权属、宅基地、干部选举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而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依法及时化解这些矛盾纠纷,特别是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显得越来越重要。为此,鹰潭市自“五五”普法以来,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立足全局,拓宽视野,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战略高度,以“两促两带四进农家”活动为载体,借用新农村建设这一平台,采取新农村建设挂点帮扶单位与村、组结对的办法,与新农村建设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在全市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力构建了一支责任到人、任务明确、素质优良的农民身边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有力地推进了全市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和农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各县(市、区)建立了“普法讲师团”,深入各乡镇进行巡回宣传。
二是采取律师与乡镇结对提供法律服务的办法,为全市每个乡镇配备了一名专职律师,无偿为乡镇提供法律服务,协助乡镇开展法制宣传。
三是充分发挥农村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职工等人员的积极作用,在每个行政村组建了一支由上述人员组成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人数达1700余人,深入村组开展法制宣传,向农民讲授法律知识;同时,在各村建立了一支由村党支部书记、治保、调解主任为主要成员的3人以上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
四是为每个村培养了一位“法律明白人”。各帮扶单位在当地干部群众中挑选了一位文化程度较高、热心公益事业的干部群众作为“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对象,为各“法律明白人”配备了相应的法律书籍。全市培养出像余江县洪湖乡新湖村村民吴银保专职从事农村法律服务,协助村、组调处矛盾纠纷的“法律明白人”4000余人。
五是在自然村按十户为一组建立了2600余户“学法中心户”。市法宣办制作了5000多张VCD光盘,免费发放到各“学法中心户”,各有关单位为“学法中心户”配备了法制教材、法制宣传单、宣传挂图等,由“学法中心户长”定期组织村民观看和组织村民学习法律法规。
六是依托乡镇司法所,利用与乡镇结对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整合当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在村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室280个,法律服务工作人员300余人。通过组织与乡镇结对律师、当地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官、派出所干警、有法律教育背景的教师为法律服务室人员,负责为村组干部、党员、理事会成员及群众上法制课,参与调处纠纷,代写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为村组民主管理,处理村务提供法律服务,并实行定期坐班服务和上门入户服务。
七是招募了100多名乡、村法律援助志愿者,充实到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各行政村法律援助工作点,负责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协助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解答法律援助咨询,代行动不便的群众转交法律援助有关申请材料。新农村建设以来,全市受理农村法援案件498件,是2005年受理法援案件的两倍。
八是组建了一支全市“新农村建设法制宣讲团”。从市法宣办、市直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以及涉农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新农村建设法制宣讲团”,深入各乡镇、村、组开展法制讲座1200余场,培训各村组法制宣传员骨干4300余人。
上述队伍的建立,有效地解决了农村法制教育难坚持、农民对法律需求得不到及时有效满足、农村法律服务资源匮乏等问题,较好地满足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的需要,解决农村缺乏法制宣传教育法律人才资源的问题。
同时,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知识的培训,着力解决他们法律素质低的问题。农村普法,干部是关键。农村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了,可以起到影响一片,带动一村的作用。鹰潭市采取统一部署、统一教材、分级负责、分期分批集中轮训等方法,充分发挥与乡镇结对提供法律服务律师的作用,对乡镇和农村“两委”及村组干部进行了大规模的法律知识培训。市法宣办组织编写了4万册《新农村建设法律知识问答》,免费发放到村组干部及村民手中。各县(市、区)每年都对村“两委”干部进行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专题培训。各乡镇每年都对村组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近两年来,全市累计培训农村基层干部3000余人次,全市42个乡镇都有常年法律顾问,有力地提高了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促进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鹰潭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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