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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举办《物权法》法制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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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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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政水平,7月11日,新余市在市会展中心多功能厅举办了《物权法》法制讲座。讲座由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跃辉主持。此次讲座邀请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张谷先生主讲。在家的市四套班子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等同志带头参加了讲座。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的分管领导和法制辅导员,市、县(区)两级部分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和法律爱好者共400余人参加讲座。张谷教授从中外《物权法》对比的角度,列举了系列详实的案例,深入浅出、生动风趣地为大家讲解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物权法。王跃辉副市长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从推进依法治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物权法的重大意义,把物权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市深入宣传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宣传物权法的立法主旨、基本内容和各项规定,为实施物权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以此次法制讲座为契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在全市掀起学法用法热潮,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新余市依法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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