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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劳动社会保障局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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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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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新余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积极采取措施狠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现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下降,开创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局面。一是设立劳动保障系统社区服务中心、宣传栏等青少年活动阵地,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以青少年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帮助其提高素质,远离犯罪。二是有针对性地做好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对失业、无业且有就业或创业愿望的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鼓励其自主创业和帮助其实现就业。三是做好刑释解教青少年的帮扶工作。对于非农业户口刑释解教的青少年,积极提供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工作。对于农业户口人员,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完善异地协查制度的同时,大力做好劳务输出,帮助他们异地就业。四是对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前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刑释解教人员,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间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及时为他们发放失业保险金,提供失业保障。(新余市依法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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