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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工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乐平市众埠镇法律援助站纪实
 
 
2007年9月24日
 
 

                乐平市司法局 张金良  陈琼

  乐平市众埠镇地处乐平、德兴、弋阳、万年四县(市)交界处,素称乐平市南大门,拥有千余年古镇史,这里是宋代著名史学家马端临的故里,也是中国红十军的诞生地。全镇方圆276.8平方公里,辖32个村委会,3个林场,1个居委会,198个自然村,共8.2万人口。该镇是一个人口大镇,更是农业大镇,近年随着农业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青壮年劳力不断涌向发达地区求业务工,该镇每年要向外输送3.6万余农民工,每年光务工纯收入达4.8亿多元,为农村生活的改善和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在众多农民工当中,大多数存在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依法自我保护能力比较弱,为此该镇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不断加强组织,认真引导,强化措施,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及时给予热忱的法律援助,为他们充当有力的保护伞,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深得农民工的信赖,被当地农民工称之为“及时雨”,切切实实为该镇农民工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从2006年上半年众埠法援站挂牌成立至今,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及乐平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该站共办理农民工法援案件(包括非诉代理)12件,为农民工获得赔偿金30余元万元。

  认清形势、加强领导,为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随着改革开放强劲东风,许多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对农民工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众埠镇农民工蜂涌到外出求业,已经成为当地经济收入的支柱产业。有相当一部分人靠务工已经发家致富,所以如何正确引导和确保务工人员的利益不受损,是当前的一大课题。为此该镇法律援助站在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努力做到“三加强”:一是加强法援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门的外出务工人员法律援助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亲自抓法律援助工作。同时从机关干部中挑选5名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乐于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组建法律援助工作站,具体负责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各村委会成立了法律援助分站,以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分站长,在务工人员较为集中地区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联系点,由外出务工党员为各点的负责人。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法制水平。为增强法律援助队伍素质,该站紧紧围绕“站着会讲,坐着会写,下去会做”的要求,狠抓法援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一条主线。制定法律知识学习制度,每周利用晚上的时间集中学习一次法律知识,每季度进行一次知识检阅考试,由主管领导亲自命题,对连续两次考试不及格的实行介免谈话。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在经费上给予保障,对法援工作所涉的实际费用,待案件办结后及时给予报销,从不拖欠,同时每例法援案子给予400元奖励,大大提高了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

   突出重点、注重成效、为广大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为搞好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众埠镇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突破口,不失时机地加强务工人员的法律知识教育,通过各种直接有效的办法对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从而提升依法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在法律援助工作上更是花大力气,求高质量为他们送去快速、便捷的服务。在实际工作当中要求做好“三个服务”:一是法律培训服务,利用年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过年之际,以行政片为单位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通过法制宣讲员为他们讲解《劳动法》、《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每年培训人数达1000多人次。二是法律咨询服务,在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务工人员解答各种生活与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在咨询现场散发法律知识宣传单及法律读物,同时散发法律工作者名片,务工人员在名片上可以知悉法律工作者姓名,职务,工作证号,联系方式和提供法律服务事项等内容。三是法律援助服务,该站坚持凡符合法援条件的,必须做到应援尽援,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努力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每年该站为有困难的务工人员提供法援案件都超过10余起。罗湾村民张某在浙江省东阳市苏溪镇打工,在工地上从事吊机操作,主要是通过吊机把建筑材料(砖、混泥土等)运输到楼上。今年7月16日上午10时左右,因吊机操作主杆突然断裂,致使张某从三楼顶上跌落身亡。事故发生后,当天下午2:00时左右,张某年近80岁的老父亲在村法援分站长的带领导下来到镇司法所、法律援助站,经请示张所长当即决定次日亲自前往案发地帮忙处理此案。经调查才知,房屋主人将房屋承包给当地老板吴某承建,吴某又将该房屋施工权转承包给江西弋阳小老板汪某,张某是受雇于汪某来做工,吊机是张某自己所带,而且又是国家明令禁止的独臂吊,事故发生后汪某推说家里贫困无力赔偿,而老板吴某却迟迟不肯露面,房主却推说该工程已经承包出去了,并约定发生一切事故与其无关,所以也不肯参加调解,索赔工作陷入了僵局。张所长多次找到房主,从法律角度予以解说,几经周折,房主被张所长的不厌其烦的工作耐性所打动,同意约吴老板一起前来商量此事,张所长依法据理地详细做三方的思想工作,最后达成了和解协商,张某家人得到了17.6万元的赔偿款。

  广泛宣传、强化措施,促进法援工作向从深方向中发展

  为了使广大务工人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了解,不断地扩大群众对法援的知晓率,该站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充分调动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让全社会共同参与来维护该镇在外出务的良好环境。该镇要求做到四“到位”:一是宣传到位,在春节期间出动宣传车在各个村组巡回宣讲法律援助的政策。通过有线电视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援助服务的内容、条件和有关手续的办理情况,并郑重作出了服务承诺。二是排查到位,结合矛盾纠纷排查掌握外出务工人员的一些基本情况,每周向各地法援工作点拔打一个电话获取务工人员的信息,通过法律服务热线随时掌握信息动态。三是责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情况,及时疏理,由镇党委付书记(即法援领导小组长)亲自审核,落实专人负责,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大事重办,从不拖办。四是援处到位,要求每个案件都要组织当事人进行认真的调解,尽力给予化解,对无法调解的该站也依法帮助受援者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今年6月5日上午9时许,该镇方家村民方某打来电话,称其在浙江省龙港镇给一家装璜公司打工,在一次为公司卸玻璃时,一框玻璃突然从车上倒下来,砸到他的脚上,身上多处被玻璃碎片砸伤,当时老板及时送往医院抢救。半个月后,因医药费开支过大,老板不再支付医药费,几次催缴无果,情况十分危急。接电话后第二天该镇司法所、法律援助站立即派司法助理员前往浙江案发地,找到其老板吴某进行交涉,通过与其讲了一番法律责任和社会公德后,吴老板爽快地答应继续支付医疗费,并要求我们司法助理员在最终解决时一定要到场帮忙公正处理,如今方某已经出院了,他也顺利地得到了应有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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