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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新年,景德镇乐平市塔前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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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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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即将临近,乐平市塔前镇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的报告,积极响应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的号召,把《农村实用法律读本》及法律宣传单送到村民手中,目的是让农民群众掌握法律武器,同时也促使村干部们依法办事,规范行为,通过送法下乡活动,有效地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发展,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日前,乐平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黄传寿,市政协副主席洪翠华两位驻塔前镇挂点领导,亲自参加了塔前镇的送法下乡活动,把法律书籍送到塔前的塔杨、月湖、桃林等村。为把“法”真正送进千家万户,塔前镇除发放法律读本及散发宣传单外,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送法下乡活动。该镇的干部走进田间地头,为农民朋友解难释疑。在村、镇人口密集的小集镇设立咨询台,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
塔前镇开展的此次送法下乡活动,宣传了法律,教育了群众,效果明显,意义深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农村实用法律读本》为农民学法用法提供了很好地教材,很大程度地解决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农民学法用法的问题,读本涉及面广,征对性强,有村民自治、物权法知识、农民维权,也有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及刑事法律、治安管理、农村交通等等许多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通过发放法律读本,及时解决了农民群众学习中的疑难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懂得什么是法律保护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遇到山林、土地、家庭等纠纷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该镇“送法下乡”以来,共解答农民群众疑难问题60余件,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的社会和谐稳定。(乐平市司法局 陈 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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